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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20: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提前3天书面通知[10] - 至少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至少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12]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7]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特定事项经讨论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7][8] 会议规则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召开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0]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1] 其他 - 会议记录含时间、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3][1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7]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9] - 董事其他义务在辞职或任期届满后3年内仍有效[12]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2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需董事会审批[21]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7] - 董事长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38] - 召开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0]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1日发书面变更通知[41]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4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5] - 董事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书面委托应载明相关事项[46]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委托和受托出席有相应限制原则[47]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48]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应计入法定人数且不参与表决[56] - 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57]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57]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7]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61]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3]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6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3] - 公司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6]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66]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1名[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提前3天书面通知[12] - 至少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至少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2]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3]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生效[15]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3] - 至少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14][17]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书面通知[10] - 至少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至少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薪酬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12]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股东每股份投票权与应选董事数相等,可集中或分散用[3] - 细则适用于选两名以上董事议案[3]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需重算[5] 投票限制与当选条件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分别计票[7] - 选票数超限额或候选人数超应选,选票无效或弃权[8]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12] 特殊情况处理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按票数排序当选[12] - 多人得票相等且超应选,进行二轮选举或下次补选[12] - 当选不足应选,按章程规定处理并可能二轮选举[13][14]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资金协议与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0]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8]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永久补充或还贷不超30%[13]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或还贷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4] 资金使用披露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在年报披露[15] - 改变招股资金用途需股东会决议[9] - 变更募投项目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9] - 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0]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并公告[23] - 年度审计需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并提交报告[24]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相关报告结论[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8]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资金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管理[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4] 禁止行为 - 控股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6] - 公司不得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6] 管理措施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1] - 财务部查资金往来,审计部审核上报[11] 违规处理 - 可冻结违规控股股东股份[12] - 责任人视情节受处分、赔偿或追刑责[14]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投资范围与限制 - 风险投资含股票等产品及上交所认定的其他行为[4] - 扩大主营业务等投资不适用本制度[5] - 不得用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8] 投资管理 - 风险投资需遵守规定、控风险、适应资产结构[6] - 审批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10]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总经理负责项目运作[12] 处置与披露 - 处置前需出具报告上报,经审议批准[16] - 按上交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董事会决议后两交易日提交文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