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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68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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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9 17:31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邓金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 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
明志科技: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8 16:41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金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
明志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6-28 16:4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明 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94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7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 币 17.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3,090,500.00 元,该股款已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扣除其承销费 38,426,214.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 ...
明志科技: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6-28 16: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9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 民币1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3,090,500.00元,该股款已由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 公 司 扣 除 其 承 销 费 38,426,214.62 元 ( 不 含 增 ...
明志科技(688355) - 2023 Q4 - 年度财报(更正)
2024-06-21 16: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简称为明志科技,股票代码为68835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3][26] -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丁春荣、陆新涛[27]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5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27] - 公司专注砂型铸造领域,以高端制芯装备和高品质铝合金铸件为两大业务[54][102] - 公司制芯装备可用于多种材质铸件砂芯生产[55] - 公司为多领域客户提供高品质铝合金铸件及增值服务[55][56] - 公司高端制芯装备业务属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中的“C3423铸造机械制造”,高品质铸件业务属金属制品业(C33)中的“C3392有色金属铸造”[60] - 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高端制芯装备业务属“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高品质铸件业务属“3.新材料产业”中的“3.2.1.2高品质铝铸件制造”[61] - 公司制芯装备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船舶等行业[62] - 公司是国内无机、冷芯工艺高端制芯设备主要生产商,制芯装备射芯机性能居行业前列,产品出口多国及地区[68] - 公司铸件业务定位高端、面向国际,依托装备建成自动化、智能化铸造车间,铸二车间获工信部第一批绿色工厂称号[69] - 公司于202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7] - 苏州明志科技位于国内铸造行业创新主体TOP20榜单第7名[111] - 吴勤芳、邱壑分别持有公司34.24%的股权,合计持有68.48%[117] - 报告期内,公司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63,469.80元[5]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85,629.7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38,351,721.78元,支付2022年度股东现金红利6,136,437.38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3,993,124.5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3,506,110.69元[5]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5] - 至2024年3月31日,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122,732,872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49,093,148.8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率为334.80%[8] - 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1,901.39万元(含交易费用),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率为129.67%[8] - 2023年营业收入为533,483,048.07元,较2022年减少12.92%[29] - 2023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25,213,465.12元,较2022年减少13.74%[29]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63,469.80元,较2022年减少60.40%[29]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 6,058,035.10元,较2022年减少161.39%[30]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0,138,651.24元,2022年为 - 1,999,565.56元[30]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9,231,753.16元,较2022年末减少1.00%[30] - 2023年末总资产为1,386,121,553.54元,较2022年末减少5.23%[30]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12元/股,较2022年的0.3元/股下降60%[31]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8%,较2022年减少2.08个百分点[31]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95%,较2022年增加3.07个百分点[31] -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3348.30万元,同比下降12.92%,其中装备销售16864.85万元,同比增长5.95%,铸件销售34091.36万元,同比下降21.55%[31][42][4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6.35万元,同比下降60.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 605.80万元,同比下降161.39%[3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923.18万元,同比下降1%;总资产为138612.16万元,同比下降5.23%[32]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为186782448.8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为15165723.41元,第三季度亏损最多为 - 9902367.93元[33]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721504.90元,较2022年的27157290.92元有所下降[37] - 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余额527626100.55元,期末余额411061530.87元,当期变动 - 116564569.68元[40]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合计期初余额528548125.61元,期末余额413275390.84元,当期变动 - 115272734.77元[40] -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6375.2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1.95%,同比增长17.24%[46] -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3348.30万元,同比下降12.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6.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40%[112] - 2023年研发费用为6375.2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95%[113] - 本期营业收入为533483048.07元,较上年同期612664506.19元下降12.92%[128] - 本期营业成本为378849125.58元,较上年同期443287258.22元下降14.54%[128] - 本期销售费用为20384578.17元,较上年同期20270803.88元增长0.56%[128] - 本期管理费用为74169691.15元,较上年同期76611396.93元下降3.19%[128] - 本期研发费用为63752610.26元,较上年同期54377191.23元增长17.24%[128]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0138651.24元,上年同期为 - 1999565.56元[128]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52,521.35万元,同比下降13.74%;主营业务成本37,375.22万元,同比下降15.46%;毛利率同比上升1.45个百分点[130] - 2023年研发投入增长,折旧与摊销费用增加253.58万元,其他费用增加545.65万元[130][132] - 2023年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主要因营业收入下降,销售费用基本持平,管理费用略有下降,财务费用因汇兑收益增加,研发费用因大楼/设备折旧和项目投入增加[129] - 2023年高端制芯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95%,销售成本同比增长12.31%,毛利率下降3.95%;高品质铝合金铸件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1.55%,销售成本下降24.24%,毛利率上升2.59%[133] - 2023年境外收入32,173.65万元,其中高端铝合金铸件收入27,839.63万元,占比86.35%;高端制芯设备收入3,548.55万元,占比11.01%[135] - 2022年境外收入33,135.69万元,其中高端铝合金铸件收入30,405.91万元,占比91.76%;高端制芯设备收入1,946.85万元,占比5.88%[137] - 2021年境外收入29,565.66万元,其中高端铝合金铸件收入25,306.19万元,占比85.59%;高端制芯设备收入3,518.05万元,占比11.90%[138] - 2023年公司境内销售毛利率25.68%,境外销售毛利率30.83%;可比公司外销业务毛利率均值32.59%[140] - 2022年公司境内销售毛利率25.22%,境外销售毛利率29.21%;可比公司外销业务毛利率均值28.48%[140] - 2021年公司境内销售毛利率31.89%,境外销售毛利率36.10%;可比公司外销业务毛利率均值26.66%[140] - 2023年高端制芯设备生产量21台/套,同比增16.67%;销售量18台/套,同比降25%;库存量10台/套,同比增42.86%[144] - 2023年高品质铝合金铸件生产量98.87万件,同比降19.43%;销售量105.07万件,同比降11.61%;库存量26.64万件,同比降18.88%[144] - 2023年工业总成本37375.22元,较上年降15.46%;其中直接材料22175.55元,占比59.33%,较上年降18.18%[146] - 2023年高端制芯设备主营成本11786.99元,较上年增12.31%;其中直接材料9107.27元,占比77.27%,较上年增12.30%[146] - 2023年高品质铝合金铸件主营成本24835.20元,较上年降24.24%;其中直接材料12590.43元,占比50.70%,较上年降31.72%[147] - 2023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3682.4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3.14%,其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比0%[148] - 2023年第一大客户威能集团销售额14511.0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7.20%[149] - 2023年境外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28683.29万元,占当期境外总收入比例88.97%[156] - 2023年铸件类产品第一大客户Vaillant Industrial Slovakia s.r.o.收入14511.07万元,占当期境外总收入比例45.01%[156] - 公司2021年度境外毛利率与前进科技相当,2022、2023年度与可比公司外销业务毛利率均值持平[143] - 2023年铸件类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小计32754.04万元,占当期铸件类收入比重96.08%,期末应收账款5965.96万元,期后收款覆盖率195.08%[157] - 2023年装备类产品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小计9385.60万元,占当期装备类收入比重55.65%,期末应收账款1494.58万元,期后收款覆盖率19.37%[161] - 近三年威能集团销售金额分别为12052.83万元、13779.22万元、14511.07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4.32%、5.31%,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6.89%、22.49%、27.20%[163][164]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53348.30万元,较2022年下降12.92%[16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194.0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4.82%,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比0%[165] - 2023年销售费用2038.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6%;管理费用7416.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9%;研发费用6375.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4%[16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13.87万元,上年同期为 - 199.96万元[167]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3.03万元,上年同期为 - 7152.42万元[168]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72.64万元,上年同期为7111.38万元[168] - 2023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785.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95%[168]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188,955,213.54元,占总资产13.63%,较上期期末增长39.38%[169]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数为390,061,530.87元,占总资产28.14%,较上期期末减少26.07%[169] - 固定资产本期期末数为329,136,343.13元,占总资产23.73%,较上期期末增长58.08%[171] - 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73,271,419.47元,占总资产5.29%,较上期期末减少52.41%[
明志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6-19 17:5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明志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
明志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9 17:54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2024/6/25 | 2024/6/26 | 2024/6/26 |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5 月 17 日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4 元 相关日期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 ...
明志科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9:06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69 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7 楼 邮编:200120 电话:021-50366225 传真:021-50366733 网址:www.yuanwenlaw.com 邮箱:sh@yuanwenlaw.com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聘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执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
明志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9:0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8,320,599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8,320,59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71.9616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1.961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证券代码:6883 ...
明志科技: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2024-05-17 19:03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事项,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限内,故本次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