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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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审计部是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至少一人[6] - 内部审计部门应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9]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底稿及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1] 审计证据要求 - 审计人员获取证据应具备充分、相关、可靠性并记录[9] 评价报告流程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6]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7] - 审计委员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17]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核实意见[17] 奖惩措施 - 对遵守法规、效益显著者给予表扬或奖励[19]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给予处分[19] - 对阻挠审计等行为给予处分[20] - 对审计人员谋私行为给予处分并赔偿损失[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6:31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学历需大专以上,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6] - 特定犯罪情形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任职[8]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任职[8]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月内完成聘任[17]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5] 权益与限制 - 履职受不当妨碍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14] - 任职及离职后六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5] 其他规定 - 聘任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明志科技(688355)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9-17 16:30
独立董事候选人 - 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1] - 成波、王传洋、何艳为候选人,未持股且符合任职要求[1][2] - 公司同意将候选人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 审查信息 - 审查意见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3]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何艳)
2025-09-17 16:3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何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资格 - 何艳无特定股份关联及亲属任职情况[5] - 何艳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6] - 何艳近36个月无处罚及通报批评[7] - 何艳兼任公司数及任职年限合规[7] - 何艳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7] 审查结果 - 何艳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
明志科技(68835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17 16:30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9月17日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2] - 提名6名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大会另选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事宜[3] 股东持股 - 吴勤芳、邱壑各直接持有公司34.24%股份[9][11] - 范丽直接持股24,900股,占总股本0.0201%并间接持股[13] - 成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传洋)
2025-09-17 16:30
提名人 - 提名人提名王传洋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4]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情形[5]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相关处罚和谴责[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6] - 具备基本知识和五年以上经验[2] 审查情况 - 已通过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成波)
2025-09-17 16:30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5]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5] - 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近36个月无处罚等[5][6] - 兼任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具备知识经验和培训证明,符合法规要求[2][3]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传洋)
2025-09-17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2] - 任职资格需符合多项法律法规要求[3][4] 独立性限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5]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者不具备独立性[5] 不良纪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6]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查与声明 - 候选人已通过资格审查[7] - 声明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10]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何艳)
2025-09-17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2] - 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5] - 不在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5] - 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5]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刑事处罚[6] - 近36个月无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6] - 兼任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候选人情况 - 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7] - 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 - 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8]
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成波)
2025-09-17 16:3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成波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亲属关系、任职经历等多方面有资格限制[5][6][7]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 - 提名人核实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