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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飞测(68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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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飞测(68836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5-10-30 17:57
募资情况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8,571,428股,发行价87.50元/股,募资250,000.00万元[2]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248,076.74万元[2] 项目投资 - 四个项目投资总额285,186.74万元,调整后拟用募资248,076.74万元[6] 决策与意见 - 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议案[8] - 调整不影响募资计划,保荐人无异议[7][11]
中科飞测(68836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10-30 17:57
融资情况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8,571,428股,募资250,000.00万元,净额248,076.74万元[2]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总投资285,186.74万元,拟用募资248,076.74万元[6] 子公司情况 - 拟向全资子公司飞测思凯浦借款不超116,076.74万元,期限3年[7] - 飞测思凯浦注册资本10,000万,公司持股100%[8]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资产8,456.05万元,负债310.95万元,净资产8,145.10万元[9] - 2024年末资产218.01万元,负债18.03万元,净资产199.98万元[9]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54.89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0.02万元[9] 其他事项 - 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借款议案[13] - 保荐人对借款事项无异议[14] - 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监管协议规范使用募资[12]
中科飞测(68836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0-30 17:57
资金募集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8,571,428股,发行价87.50元/股,募资250,000.00万元,净额248,076.74万元[2] - 募资拟投入四个项目,调整后使用金额合计248,076.74万元[6] 现金管理 - 拟用不超200,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9] - 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1] - 投资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等,不得质押和证券投资[11] - 董事长获授权决策,财务部实施[12] - 收益归公司,到期归还专户[14] 风险与措施 - 投资风险有市场波动等[15] - 采取按规办理等风控措施[18] - 保荐人认为事项合规,无异议[22]
中科飞测(68836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3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99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30%[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12.01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92%[3] - 营业总收入从8.12亿元增长至12.02亿元,增幅为48.0%[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71亿元,同比增长25.0%[20]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58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33%[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469.849万元人民币[3] - 净利润为亏损,2025年前三季度净亏损1469.85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5188.54万元收窄71.7%[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较去年同期的-0.16元/股有所改善[18]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2962.032万元人民币[3] - 其他综合收益由负转正,从-32.42万元转为745.95万元[18] 成本和费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合计为4.40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32%[4] - 研发费用从3.35亿元增至4.40亿元,增幅为31.3%[17]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0.96%,同比下降5.75个百分点[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82亿元,同比增长38.4%[21] 现金流状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6.7854亿元人民币[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9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98亿元恶化243.0%[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亿元,去年同期为3.80亿元,主要因投资支付现金5.23亿元[2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4.43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41亿元大幅增加215.2%[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0亿元,去年同期为-1.08亿元,主要因取得借款收到现金8.34亿元[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0亿元,较期初的5.74亿元减少52.9%[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04亿元,去年同期为0.73亿元[22]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公司货币资金为366,001,662.99元,较2024年末627,108,122.57元下降41.6%[13] - 公司存货为2,536,416,891.11元,较2024年末1,746,761,508.67元增长45.2%[13] - 公司应收账款为370,048,789.79元,较2024年末358,691,018.75元增长3.2%[13] - 公司预付款项为145,505,333.29元,较2024年末79,083,473.24元增长84.0%[13]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0,032,671.23元[13]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52.029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3.65%[4] - 公司总资产从420.80亿元增长至520.29亿元,增幅为23.6%[14][15] - 短期借款从927.99万元大幅增加至3.43亿元,增幅达3595.2%[14] - 长期借款从1.31亿元增至5.44亿元,增幅为315.3%[15] - 合同负债从6.29亿元降至5.68亿元,降幅为9.7%[14]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年初至报告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1623亿元人民币[6]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 苏州翌流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7,800,963股,占总股本11.75%[11]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持股30,259,767股,占总股本9.41%[11] - 深圳小纳光实验室投资企业持股18,855,937股,占总股本5.86%[11] - 自然人股东哈承姝持股16,768,853股,占总股本5.21%[11] -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3,453,255股,占总股本4.18%[11]
中科飞测(688361)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7:34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3] - 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3] - 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3]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重大事项披露 - 出现董事会就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8] - 筹划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保密,可暂不披露,但最迟在重大事项形成最终决议等时披露[8] - 相关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致股价大幅波动,公司应立即披露筹划和进展情况[8]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等情况,公司应披露具体原因和风险、董事会专项说明[10] - 董事等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披露[11] 其他需关注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5]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6]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澄清[17]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公司应披露[19]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0] 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审议[23]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23] 报告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编制、审核、审议等程序[25] 资料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8]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资料保存至少五年[32]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50%以上的子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宜[35] - 控股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名单及通讯方式应报董事会秘书[41] 责任承担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7]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需披露情形应主动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41] 保密与追责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分[43]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公司未公开信息致损失,公司将依法追责[43] - 定期或临时报告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相关审核责任人将受处分[43] 违规处理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组织检查并更正[47]
中科飞测(688361)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30 17:34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50%以上需报股东会批准[9]
中科飞测(688361)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30 17:3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4]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25%[4]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5]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备案[8] 收益规定 - 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2]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制度[14] - 董事会应随法规和章程修订修改制度[14]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14] - 制度与法规和章程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中科飞测(688361)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30 17: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8][16]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28]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法定时间[29]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30]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30]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0]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获其他利益[31] 细则相关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依规修订提交审议[33][34]
中科飞测(688361)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30 17:33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薪酬制定与审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等[4]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5] 薪酬构成 - 非独董按员工制度领酬,独董享固定津贴[10]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10] 其他规则 - 按制度发放薪酬,离任按任期绩效计算[11][12] - 违规可解职、扣减津贴,依行业通胀调薪[13][10]
中科飞测(688361)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7:33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 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