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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佳春)
2024-04-26 20:21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 2023年7月14日开始任职。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勤勉、诚信、尽 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口头或者书面意见,并发挥专业 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 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 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郑佳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硕 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1986年8月至1999年12月,曾任集美航海学院助 教、讲师;2000年1月至今,任职于集美大学,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23 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
赛特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20:21
股本与注册资本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25,395股[3] - 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拟每10股转增4.5股[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4] - 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115,574,605股为基数测算,合计转增52,008,572股[4]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8,008,572股[4] -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1,600万元,变更后为168,008,572元[6][7] - 变更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1,600万股,变更后为168,008,572股[6][7] 股东与董事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名[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9]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9]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0]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10] -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致公司董事情况变化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不生效[1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1] 董事会运作 - 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总监、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2][1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考核等,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3]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4] 高管与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4] - 监事辞职后,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4]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 -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15] -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15]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况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5]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优先现金分红[15] - 公司分红需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达80%[1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达40%[1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达20%[16] -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达20%[16]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未来12个月内相关累计支出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值达5000万元[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方可审议[17]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18]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和上限[17] 章程修订 - 本次章程修订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8]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18] - 董事会指定专人有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修订后章程条款进行必要修改[18] - 变更内容和章程条款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18]
赛特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20:21
RSM 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361Z0254 号 容诚会计师事 骑 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om.cgov.cn)"进行查 报 时时 容诚会i 雪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361Z0254 号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赛特新材公司于 ...
赛特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21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 人。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 ...
赛特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20:21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3 人,分 别为刘微芳、郑佳春、郝梅平;在报告期内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 2 人,分别 为涂连东、邵聪慧。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任以及报告期间离任的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以及 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 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 ...
赛特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微芳)
2024-04-26 20:21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刘微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0年6月1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 时兼任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 州米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拟上市)。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本人于2020年6月18日开始任职。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
赛特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聪慧)
2024-04-26 20:21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任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勤勉、 诚信、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期间,我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 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 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邵聪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 历。2002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厦门科厦技术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 书;2003年8月至2009年5月任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2009年6月至2 ...
赛特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20:21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刘 微芳女士、独立董事郑佳春先生、董事汪美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微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全体成员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商业经验。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末以及2023年的各期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
赛特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4-26 20:21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佳春: 郝梅平: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2022 年、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 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微芳、郑佳春、郝梅平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 ar 刘微芳: xt and the ...
赛特新材(68839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20: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特新材[11] - 公司注册地址为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姚坪村工业二路5号,办公地址相同[12] - 公司股票为A股,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为赛特新材,股票代码为688398[12]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839,805,096.65元,同比增长31.6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097,013.89元,同比增长66.14%[1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169,255.89元[13]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91元,同比增长65.45%[14]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48%,较去年增加3.55个百分点[14] 公司研发及创新 -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共完成13件专利文件申请,获得12件专利授权;研发人员撰写并发表技术论文4篇[21] - 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学术技术交流、助力人才培养[22] - 公司建立自主研发体系,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28] 产品与销售 - 公司主要从事真空绝热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真空绝热板及保温箱的销售[24] - 公司产品属于《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重点鼓励和推广使用的材料[32] -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直接销售和中间商销售,根据客户需求实现产品销售[30] 技术优势与创新 - 公司真空绝热板利用真空绝热原理,能够达到较为理想的节能绝热效果,同等厚度下绝热效果更好、同等绝热效果下厚度更薄更节约空间[32] -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高性能低成本芯材配方和成型技术、阻隔膜精确检测和高性能阻隔膜制备技术[40] - 公司已投入开发金属VIP、轻质VIP等多样化产品,以期拓展建筑、冷链、高温电器、管道保温等下游应用场景[37] 风险与挑战 - 公司存在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需注意市场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75]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随着行业发展可能会有新竞争对手进入市场,需保持技术优势[76] - 公司需注意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以确保生产稳定性和成本控制[76]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 - 公司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127] -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积极沟通,保持公司与各方信息沟通顺畅[125] -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