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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高光侠)
2024-04-26 17: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光侠) 2023年度,作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 极出席会议,严格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重要决策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 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光侠,男,1965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学历,研究员(二级)。2001年8月至2005年1月:中国科学院微生 物研究所,"百人计划"研究员;2005年2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17: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6 17:2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和维护权益[3]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提前泄露[4][5][6]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 披露内容与形式 - 应履行的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再融资相关公告[13] - 日常信息披露形式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5] - 应披露业务、财务等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16] 定期报告时间 -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季度报告[19] - 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9] - 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9]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1]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事件[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披露[2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披露[29]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29] 担保披露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披露[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披露[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披露[31] 大额交易披露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2] - 交易金额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2] - 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3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披露[3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披露[35]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46] - 董事会定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并在年度报告披露[49]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说明相关情况[4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2] - 公司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监督[5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7] - 明确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1]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将处分并追究责任[61]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24-04-26 17:21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 837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大会召开当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7:2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5]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履职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10] - 公司每年按要求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情况报告[22] 特殊情况处理 - 拟聘事务所近3年多次受罚或项目被调查,审计委员会应谨慎关注[11] - 事务所分包转包、报告质量问题严重,经决议不再选聘[16][17] 其他规定 - 文件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 解聘或不续聘提前20日通知[14] - 更换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21]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7:21
会议情况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实到3人[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2] 议案表决 - 10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6][7][8][10] - 7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6][7][8] 财务相关 - 2023年度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6]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规定[8] 报告审核 - 2023年度监事会等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合规准确[4][5][8][9] -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6] 风险评估 - 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原则要求[6] -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财务风险可控、程序合规[8]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7: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 16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 家。 二、执业记录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立信所在 2023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 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0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 ...
硕世生物(68839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7: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代码为688399,公司简称为硕世生物[1] - 公司中文名称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17]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国强[17]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3]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2.72%,主要系新冠相关产品和服务收入下降所致[19][20]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20.45%[19][20]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5.76%[20]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30.26个百分点[20]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0,317.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72%[24] - 公司研发费用投入为13,553.3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33.62%[25]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6] - 公司持续探索多元化公益模式,助力公益发展[26] - 公司专注于体外诊断试剂、配套检测仪器等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9] - 公司拓展到体外检测服务领域,实现“试剂+仪器+服务”的一体化经营模式[29] 公司产品与技术 - 公司主要产品属于体外诊断试剂,受益于分子生物学技术在临床检验领域的应用,核酸类诊断试剂市场需求快速增长[32] -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多重荧光定量PCR技术平台、干化学技术平台、自动化控制及检测平台[37] - 公司拥有600多个产品,主要应用于传染病防控、临床检测、人口筛查等领域[38] 公司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风险,可能导致亏损的相关风险[59] - 公司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存在风险,如未能及时研发满足疫情防控需求的产品,可能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60] - 公司核心技术失密、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经销商管理等风险存在[61][62][63][6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3]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已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也已聘任[120] -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包括刘霄仑、杨顺海、郭海涛等[131] 公司社会责任 - 公司成功研发了覆盖传染病检测、肿瘤筛查、女性生殖道微生态检测等多个领域的系列产品[190] - 公司正在参与制定B族链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行业标准,目前该标准进入立项审批阶段[190] - 公司购置了先进的冻干机投入诊断试剂冻干技术的研发,试剂粉末化以后具有较高的酶热稳定性以及扩增特异性[192]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4-04-26 17: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或事项。尚未公开的信息 或事项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正 式披露的信息或事项。 第四章 保密制度 3 (一)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五) 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 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 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6 17: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1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工作,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