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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68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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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12 17:34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8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 月 11 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将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到期。详见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康为世纪: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2023-12-12 17:34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7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11 日,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江苏康 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及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内部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 ...
康为世纪: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2 17:3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 为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 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康为世 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广泛 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 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 ...
康为世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2 17:3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江 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 ...
康为世纪: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2 17:3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康为世纪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 ...
康为世纪: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3-12-12 17:34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第一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 160,695 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 2022 年 12 月第一次行权期间,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未及时参与行权,公司同意其所获授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2,662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该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激励资格仍然保留。本次在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前合计注销 163,357 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 ...
康为世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7:34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0 点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董事长王春香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接入现场会议,根 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戚玉柏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内容,鉴于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第一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 10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 ...
康为世纪: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12 17:3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 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 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证券交易所联系, 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
康为世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2 17:3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的,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该等事项及其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董事会未采纳的, 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五条 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披露审计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 意见。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人数 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 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
康为世纪: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2 17:34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 | 第一节 | | 股东 | 10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8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9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1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 董事 | 29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3 | | 第三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0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3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 45 | | 第一节 | | 监事 | 4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