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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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09 19:3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常州时创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 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本制度的第 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公司董事会应对本制度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 时,将关于本制度实施情况的董事会自我评估报告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 ...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9 19:3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常州时创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 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 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 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 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行业波动影响,公司业绩出现下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3,059.03 万元,同比去年下降 27.74%,净利润 17,690.01 万元,同比去年下 降 39.64%;主要系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呈波动下行态势,第四季度电池片价格 快速下跌,受此影响,公司电池价格也随之下降,销售收入、利润减少;同时因 募集资金到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31 ...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09 19:3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股 | 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7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8 | | 第一节 | 监事 4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51 | | 第二节 | ...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09 19:36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常州时控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65%[7] - 持有其他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股权比例为100%[7] 内部控制 - 2023年12月31日评价公司不存在内控重大缺陷[4][5] -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3] - 报告期未发现财务、非财务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6][17]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09 19:36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 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4月9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3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 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津贴。 2、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报酬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 ...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09 19:3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视同对外担保。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非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 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09 19:3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6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出现4种情形之一,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4] 职责与工作流程 - 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组织筹备会议等职责[5] - 筹备董事会会议需请示董事长确定时间地点等[8] 聘任与交接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 秘书离任需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16]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8]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09 19:36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该项解释生效 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本次会计 ...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9 1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是独立 董事黄宏辉先生、涂晓昱先生和非独立董事赵艳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 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其中主任委员(召集 人)由具 ...
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09 19:3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召集人)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会任职期限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 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补足委员人员。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 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审计委员会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公司应当在 60 日 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 的规定,履行委员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