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

搜索文档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7-25 19:02
回购金额 - 预计回购3000万元至6000万元[2] - 实际回购3313万元[2] 回购股份 - 实际回购237万股,占总股本0.59%[2] - 两次累计回购457万股,占比1.14%[7] 股份结构 - 限售股回购前占比70.54%,后占比70.04%[6] - 无限售股回购前占比29.46%,后占比29.96%[6] 其他 - 回购价格区间13.33 - 14.90元/股,上限21.33元/股[2] - 回购期限2025年4月28日至7月27日[2] - 回购股份用于维护权益,12个月后集中竞价出售[8]
时创能源: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薪酬管理制度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 调动董事及高管积极性 提升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董事薪酬结构 - 非独立董事薪酬与高管薪酬管理体系挂钩 仅领取固定津贴 不另发薪酬 [1] - 独立董事领取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固定津贴 履职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1] 高管薪酬构成 - 采用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合模式 基本薪酬根据职位价值、责任权重、市场行情等因素按月发放 [2] -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部门绩效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 以年度目标为基础核定 [2] 薪酬方案制定机制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 参考岗位价值、职责重要性、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 [2] - 年度考核指标包括营收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战略目标完成率等核心财务及战略维度 [2] 薪酬发放与调整规则 - 薪酬调整参考四大依据: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组织架构调整、岗位变动及年度考核结果 [3] - 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可提高薪酬增幅 考核不合格则可能降薪或不予调整 [3]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结算薪酬 [3] 制度执行规范 - 薪酬发放需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法定费用 [2]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4]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4 18: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董事会可自行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符合规定情形并接受事后监管[3]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履行保密义务[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披露程序与要求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防信息泄露[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5] 登记与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5][6]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6] - 相关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4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40,000,80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8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00,000,800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权结构 - 常州时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4.12%,湖州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42.35%,张帆持股9.65%,胥光持股2.25%,边迪斐持股1.63%[13] 股份转让与收益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报告等[3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1][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7]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10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4] 其他 - 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30] - 公司清算时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未清偿债务前不分配给股东[159]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4 18: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11]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委员管理 - 选举新董和聘高管前3天提建议材料[9] - 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1]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7-24 18:46
市值管理目标与原则 - 市值管理引导市场与内在价值一致,实现公司与股东财富协同增长[4] - 原则包括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常态化[4][5]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领导机构,董事长督促执行,董秘日常统筹[7][8] 管理方式与禁止行为 - 可采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11] - 禁止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行为[13] 监测与应对 - 董事会办公室定期监测市值等指标并预警[15] - 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有明确情形定义[16] - 股价下跌时应分析原因、加强沟通、运用管理方式[15][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18]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4 18: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召集人为董事长[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7] - 对公司长期战略研究提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7]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2]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4 18:4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人员和机构[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保证制度有效实施[2] 披露要求与内容 - 应在规定期限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事项,披露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6] - 需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和投资价值[11] - 对业绩波动等针对性披露,持续披露科研等重大信息[12] 披露时间与报告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一季报不早于上年年报[21] - 年报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1] 业绩相关披露 - 净利润或营收同比降超50%、净利润为负,需披露原因[27] - 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37]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31] - 发生影响股价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3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5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需经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58] 关联信息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6] 重大诉讼仲裁 - 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诉讼、仲裁为重大信息[72] 信息报告与责任人 - 信息报告人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74]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75]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等履职相关文件、董事会股东会文件保存10年[76] 保密责任 - 信息知情人未公告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79]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83]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24 18:4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设一名董秘为高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不得担任董秘[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4] - 会前按规定送会议资料[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董秘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1]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3] - 解聘或辞任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5] 保密要求 - 公司与董秘签保密协议,任期及离任后保密[15]
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4 18:46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为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性,不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也不合署办公[8]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沟通能力,有适当数量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务骨干[9] - 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应遵守规定,保持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13]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1] -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应在下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成并报董事会批准[15] 审计工作内容与权限 -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会计报表审计等多种类型[11] - 公司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要求报送资料等权限[12]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应在实施审计三日前下达审计通知书[16] - 内部审计实施后原则上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20] -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结束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27] - 被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交书面意见[27]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意见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修改审计报告[27] 内部控制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 内部审计应涵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23] - 内部审计应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内控作为检查重点[24] - 内部审计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应及时进行审计[24] 后续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接到董事会意见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单位[21]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反馈意见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21] 资料保存与机制 - 公司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29]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激励与约束机制评价人员绩效[32] - 公司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内部机构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32]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建议给予处分[32] - 对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的审计人员给予处分[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