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68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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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9 00:11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5月9日13:00 - 14: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3]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3]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至5月8日16:00前提问[3] - 参加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6] 报告发布 - 2025年4月29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3]
科美诊断(68846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23:2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发行价7.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315亿元,净额2.4855694801亿元[1] - 2024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248,556,948.01元[25]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579098079亿元,余额62.887348万元[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6,358,424.10元[2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55,790,980.79元[25] 项目投入情况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使用1.2314335357亿元,投资进度102.15%[5][25] - 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使用8909.497474万元,投资进度103.60%[5][25] - 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使用4355.265248万元,投资进度103.70%[5][25] 其他情况 - 2024年2月8日购买的1000万元结构性存款超期已收回[20] - 因新冠疫情等因素部分募投项目延期[25]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除短暂超期外无违规情形[22]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3
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5]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内控重大缺陷[6]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批准执业文号为京财会许可[2011]0056 [10] - 批准执业日期为2011年07月07日[10] - 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13]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3
财务审计 - 审计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4] - 收入确认和商誉减值测试被列为关键审计事项[7][8]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43,628.98万元[7] - 2024年公司净利润127,074,717.39元,同比下降13.77%[29] - 2024年度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2元/股,同比下降13.51%[29] 资产负债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0.6768190423亿元,同比下降3.17%[19] - 2024年末固定资产为4.5386894492亿元,同比增长396.86%[19]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8334873062亿元,同比下降5.56%[21] 现金流量 - 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7,950,046.11元,同比下降2.94%[34] - 2024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34,062,407.25元,亏损幅度收窄56.43%[34] - 2024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87,932,180.26元,同比由盈转亏[34] 股本权益 - 2024年公司总股本由4.01亿股增至4.01108亿股[51]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4.1630713737亿元,同比增长1.98%[21] 公司历史 - 公司初始注册资金500.00万美元,历经多次增资[42][43] - 2018年发生股权转让,科美诊断有限公司退出股东会[44][46] - 2019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6亿元[48][49] 业务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究开发检测技术、销售医疗器械等[54][55] 会计政策 - 公司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76]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减值处理[91] 主要税种 - 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增值税6%、13%等[162] - 不同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同,部分有税收优惠[162][163] 资产明细 - 货币资金年末余额400,252,111.81元,年初余额448,662,548.16元[16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509,000,000.00元,年初余额470,000,000.00元[166] - 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余额21,560,021.80元,坏账准备1,249,963.90元[167][168] 在建工程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85.25%[181] - 租赁厂房改造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87.24%[181] 其他资产 - 无形资产年末余额57,249,985.16元,年末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比69.95%[184] - 商誉原值年初和年末均为153,756,067.28元,本年末无减值[186][188] 负债明细 - 应付账款年末合计66,627,322.85元,年初合计90,237,470.29元[193] - 应付职工薪酬年末合计12,667,526.98元[194]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3
审计情况 - 信永中和对科美诊断2024财报审计,2025年4月27日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5] - 审计报告文号XYZH/2025BJAB1B0913,专项说明文号XYZH/2025BJAB1B0920[5] 资金情况 - 编制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6] - 涉及期初、期末资金余额等数据(未给具体值)[11][13][15] - 企业涉及金额6000万元[17]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0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 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股票于期限届满当日停牌一天;未披露年度或半年度报告,股票自届满日起停牌,停牌不超2个月,期间至少发3次风险提示公告[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标准之一的日常经营交易需及时披露[30] 担保披露与审议 - 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8][1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52] - 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多种情形需及时披露[54]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并披露结果[46][48] - 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等需及时披露进展事项[44]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需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42][4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6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沟通及信息披露事务[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6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0]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7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77] - 拟披露信息属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83]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6]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8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86]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22: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1,000,000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1,108,0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01,108,000股[6][12] 股权结构 -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08,000,008股,比例30.00%[12] -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7,999,998股,比例5.00%[12] - 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45,421,070股,比例12.62%[12] - 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持股41,617,066股,比例11.56%[12] - LOYAL CLASS LIMITED持股26,514,556股,比例7.37%[12] -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710,535股,比例6.31%[12] -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22,710,535股,比例6.31%[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比例限制[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追究违规责任或就子公司损失诉讼[27][2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2][103]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105]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1]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仲人前)
2025-04-28 22:50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人占比三分之一[2]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6] - 报告期内召开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会议分别为4次、3次、1次[7] 信息披露 - 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16] 审计机构 - 2024年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8] 人员变动 - 2024年提名Zhiyun Wang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并获通过[21] 激励计划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2] - 2021年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作废[22] 培训计划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参加相关培训[23]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2:5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2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 代理投票委托书需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置备于指定地方,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32]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信息、代理人信息、投票指示、签发日期和有效期、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等内容[34]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43] - 股东以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44]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46]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46]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6]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修改提案,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51] - 表决结果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载入会议记录[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及以上股东,可在规定时间提交下届董事候选人名单[61]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61] -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1] - 提名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书应在召集股东会前7个工作日提交给公司董事会[6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4] - 若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拟选董事人数,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已选举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60] - 经过三轮选举仍不能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最低董事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董事会15天内开会再次召集股东会推选缺额候选人[60]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68]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8 22:50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应及时披露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9] 重大关联交易要求 - 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并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34] - 应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且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35] - 以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定价,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需披露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36] - 与关联人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情况需签订补偿协议[36] - 以特定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定价,需披露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相关数据,独立董事需对评估发表意见[36] 关联交易意见与报告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需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36][37]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38]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公司可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39]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参照相关规定执行[40] - 同一自然人任公司和其他法人独立董事且无其他关联情形,该法人与公司交易可申请豁免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40]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40]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26][27] - 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8]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高于”“以下”不含本数[42] - 办法所指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42] - 办法所指公司关联董事有六种情形[43] - 办法所指公司关联股东有六种情形[44]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46]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