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68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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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收盘上涨1.72%,滚动市盈率27.55倍,总市值28.44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5-06 21:14
股价与估值表现 - 5月6日收盘价7.09元 单日上涨1.72% 总市值28.44亿元 [1] - 滚动市盈率27.55倍 创20天以来新低 静态市盈率22.38倍 [1][2] - 市净率1.99倍 低于行业平均4.53倍和行业中值2.40倍 [2] 行业估值对比 - 医疗器械行业平均市盈率48.90倍 行业中值36.41倍 [1][2] - 公司市盈率27.55倍 在行业中排名第62位 [1][2] - 行业平均总市值103.78亿元 行业中值46.92亿元 [2]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股东户数11,024户 较上次增加1,412户 [1] - 户均持股市值35.28万元 户均持股数量2.76万股 [1] 公司业务概况 - 从事临床免疫化学发光诊断检测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包括光激化学发光法LiCA系列和酶促化学发光法CC系列 [1] - 2022年获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130.01万元 同比下降27.01% [1] - 净利润1,454.28万元 同比下降62.12% [1] - 销售毛利率66.88% 保持较高水平 [1] 同业估值比较 - 行业市盈率最低为天益医疗-1685.63倍 最高为华大智造-63.30倍 [2] - 总市值最高为华大智造337.46亿元 最低为睿昂基因12.76亿元 [2]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9 00:1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比2/3[1] 会议情况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2] - 2024年4月29日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0项议案[2] - 2024年8月28日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3] - 2024年10月28日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季度报告[3] 审计评价 -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状况成果[3] - 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具备资格且尽责[4] - 认为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开展有效[4] - 认为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健全完善[4] 关联交易 - 2024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决策合规定价合理[5]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9 00:11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5月9日13:00 - 14: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3]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3]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至5月8日16:00前提问[3] - 参加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6] 报告发布 - 2025年4月29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3]
科美诊断(68846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23:2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发行价7.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315亿元,净额2.4855694801亿元[1] - 2024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248,556,948.01元[25]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579098079亿元,余额62.887348万元[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6,358,424.10元[2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55,790,980.79元[25] 项目投入情况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使用1.2314335357亿元,投资进度102.15%[5][25] - 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使用8909.497474万元,投资进度103.60%[5][25] - 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使用4355.265248万元,投资进度103.70%[5][25] 其他情况 - 2024年2月8日购买的1000万元结构性存款超期已收回[20] - 因新冠疫情等因素部分募投项目延期[25]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除短暂超期外无违规情形[22]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3
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5]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内控重大缺陷[6]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批准执业文号为京财会许可[2011]0056 [10] - 批准执业日期为2011年07月07日[10] - 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13]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3
财务审计 - 审计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4] - 收入确认和商誉减值测试被列为关键审计事项[7][8]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43,628.98万元[7] - 2024年公司净利润127,074,717.39元,同比下降13.77%[29] - 2024年度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2元/股,同比下降13.51%[29] 资产负债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0.6768190423亿元,同比下降3.17%[19] - 2024年末固定资产为4.5386894492亿元,同比增长396.86%[19]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8334873062亿元,同比下降5.56%[21] 现金流量 - 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7,950,046.11元,同比下降2.94%[34] - 2024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34,062,407.25元,亏损幅度收窄56.43%[34] - 2024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87,932,180.26元,同比由盈转亏[34] 股本权益 - 2024年公司总股本由4.01亿股增至4.01108亿股[51]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4.1630713737亿元,同比增长1.98%[21] 公司历史 - 公司初始注册资金500.00万美元,历经多次增资[42][43] - 2018年发生股权转让,科美诊断有限公司退出股东会[44][46] - 2019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6亿元[48][49] 业务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究开发检测技术、销售医疗器械等[54][55] 会计政策 - 公司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76]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减值处理[91] 主要税种 - 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增值税6%、13%等[162] - 不同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同,部分有税收优惠[162][163] 资产明细 - 货币资金年末余额400,252,111.81元,年初余额448,662,548.16元[16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509,000,000.00元,年初余额470,000,000.00元[166] - 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余额21,560,021.80元,坏账准备1,249,963.90元[167][168] 在建工程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85.25%[181] - 租赁厂房改造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87.24%[181] 其他资产 - 无形资产年末余额57,249,985.16元,年末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比69.95%[184] - 商誉原值年初和年末均为153,756,067.28元,本年末无减值[186][188] 负债明细 - 应付账款年末合计66,627,322.85元,年初合计90,237,470.29元[193] - 应付职工薪酬年末合计12,667,526.98元[194]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8 23:23
审计情况 - 信永中和对科美诊断2024财报审计,2025年4月27日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5] - 审计报告文号XYZH/2025BJAB1B0913,专项说明文号XYZH/2025BJAB1B0920[5] 资金情况 - 编制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6] - 涉及期初、期末资金余额等数据(未给具体值)[11][13][15] - 企业涉及金额6000万元[17]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2:50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 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股票于期限届满当日停牌一天;未披露年度或半年度报告,股票自届满日起停牌,停牌不超2个月,期间至少发3次风险提示公告[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标准之一的日常经营交易需及时披露[30] 担保披露与审议 - 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8][1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52] - 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多种情形需及时披露[54]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并披露结果[46][48] - 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等需及时披露进展事项[44]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需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42][4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6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沟通及信息披露事务[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6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0]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7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77] - 拟披露信息属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83]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6]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8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86]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22: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4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1 | | 第一节 | 通知 | 41 | | 第二节 | 公告 | 41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2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5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45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仲人前)
2025-04-28 22:50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年度试职报告 作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等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 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达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