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68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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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4-02 20:01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主体资格[1][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3] 激励计划流程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规[3] 其他要点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4]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4]
芯朋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02 20:01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27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开地点:无锡新吴区长江路 16 号芯朋大厦 2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 ...
芯朋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02 20:01
激励计划人员与股份分配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6人,占2023年底员工总数6.82%[13] - 易扬波获授50万股,占授予总量7.41%[13] - 李海松、易慧敏各获授3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4.44%[13] -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23人获授430万股,占授予总量63.70%[13] - 预留授予135万股,占授予总量20.00%[13][14] 激励计划股份数量与占比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75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4%[15] - 首次授予5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11%,占授予权益总额80.00%[15] - 预留13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3%,占授予权益总额20.00%[15]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00%[14][15]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16]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向首次授予对象授予并公告,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对象[17] 归属期与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30%、30%、40%[18] - 预留部分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比例与首次一致;之后授予,两期均为50%[19]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3.14元[21]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100.00%,前20个交易日91.69%,前60个交易日89.94%,前120个交易日77.60%[21][22] 授予与归属条件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激励对象无违规[23] - 归属条件类似授予条件,激励对象各批次归属前须任职12个月以上[24][25]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10%、20%、30%[27] - 预留授予若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完成,考核目标与首次一致;之后完成,2025 - 2026年目标值为20%、30%[28] 归属比例计算 - 公司层面:A≥Am时,归属比例X = 100%;90%≤A/Am*100%<100%时,X = 70%;A/Am*100%<90%时,X = 0[27][29]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A/B+、B/B - 、C/D时,归属比例分别为100%、70%、0[29] 激励计划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不能行使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32]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操作可行[35] - 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符合规定,无独立董事、监事[36] - 权益授出总额度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38]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8] - 上市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9] 其他 - 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53] - 备查文件含激励计划草案等[54]
芯朋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02 20:01
股权激励 -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月2日通讯召开,3人全出席[1] -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1] - 一致同意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芯朋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02 20:01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14%[7][27][28] - 首次授予5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11%,占授予权益总额80%[7][27] - 预留13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3%,占授予权益总额20%[7][27] - 2021 - 2024年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839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6.39%[8]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人,占2023年底员工总数6.82%[9][24] - 易扬波获授50万股,占授予总量7.41%,占公司总股本0.38%[28] - 李海松和易慧敏各获授30万股,分别占授予总量4.44%,占公司总股本0.23%[28] -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23人)获授430万股,占授予总量63.70%,占公司总股本3.27%[28]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9][37]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1、20、60、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比例分别为100.00%、91.69%、89.94%、77.60%[38] 有效期与归属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9][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32][33]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33]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为10%,2025年为20%,2026年为30%[44][45] - 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考核年度及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于披露后授予完成,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为20%,2026年为30%[45][46] 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3]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4] - 公司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55]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Q=Q0×(1+n)[60]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Q=Q0×P1×(1+n)÷(P1+P2×n)[60] - 缩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Q=Q0×n[6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P0÷(1+n)[61] 其他规定 -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指标设定合理科学[49] -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因素变化,经审议可取消某批次/多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或终止激励计划[48] - 2024年4月2日对首次授予的5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用Black - Scholes模型预测算,标的股价33.06元/股,有效期分别为12、24、36个月,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3.5790%、14.6531%、14.6931%,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股息率0.6428%[66] -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135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68]
芯朋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20:0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4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 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2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 ...
芯朋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024-04-02 20:01
关于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楼 电话:021-55989888 传真:021-55989898 邮编:200080 | 正文 | 5 | | --- | --- | | 一、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5 | | 二、本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 6 | | 三、本激励计划实施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 21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22 | | 五、公司未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22 | | 六、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23 | | 七、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情况 | 23 | | 八、结论性意见 | 24 | | | | 注:本《法律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2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芯朋微/ ...
芯朋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4-02 20:01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1] 营收目标 - 2024 - 2026年首次授予营收增长率目标分别为10%、20%、30%[7]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后预留授予营收目标不同[8][11] 归属比例 - 公司层面营收增长率与归属比例挂钩[7][9]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挂钩[9] 考核安排 - 2024 - 2026年公司和个人层面每年考核一次[13] - 考核结果通知、申诉、保存等有相关规定[15] 实施条件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6]
芯朋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8:28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回购923,173股,占总股本0.7030%[2][5] - 回购成交最高价37.77元/股,最低价32.11元/股[2][5] - 成交总金额31,754,854.24元(不含交易费用)[2][5] 回购方案要点 - 2024年3月8日通过回购方案[3] - 回购价格不超53.24元/股,资金4000 - 8000万元[3] - 回购期限自方案通过日起3个月内[3]
芯朋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3-21 19:28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 133,5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1,310,346 股的比例为 0.1017%,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 37.77 元/股,最低价为 36.9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863.6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3 月 21 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33,581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31,310,346 股的比例为 0.1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7.77 元 /股,最低价为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