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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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21 18:2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上市后应当设立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上市规则》规定的各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建 立信息披露管理制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1 18:2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1 18:23
| 证券代码:688516 | 证券简称:奥特维 | 公告编号:2023-13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42 |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投资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21 18:23
| 证券代码:688516 | 证券简称:奥特维 | 公告编号:2023-13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42 |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3年12 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3-12-21 18:23
| 证券代码:688516 | 证券简称:奥特维 | 公告编号:2023-13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42 |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3 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 案》,现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 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调整 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1 18: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建议,向董事 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12-21 18:2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 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 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 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二)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1 18:23
| 证券代码:688516 | 证券简称:奥特维 | 公告编号:2023-13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42 |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 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议案》 根据 2023 年 9 月 4 日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1 18:2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
奥特维:关于奥特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1 18: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