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特维(688516)
icon
搜索文档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9 18:21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奥特 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 ...
奥特维: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
2023-08-29 18:21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3-08-29 18:21
股票简称:奥特维 股票代码:688516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3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发行人"或"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 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2023年8月8日(T-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无锡奥特维 ...
奥特维: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1)
2023-08-29 18:21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8 月 1 证券简称:奥特维 证券代码:688516 宁波小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 二、声明 宁波小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 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公司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 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 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 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 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 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9 18:2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88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较为紧急, 依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以口头、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 的紧急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7 ...
奥特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2023-08-29 18: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 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 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 | 占授予限 | 占本激励计 | | --- | --- |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8-28 16: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 下午 13:00-14:3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三) 至 9 月 1 日(星期五)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 箱 investor@wxautowell.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发布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9 月 7 日 ...
奥特维(688516)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8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奥特维[20] - 公司外文名称为Wuxi Autowell Technology Co.,Ltd.[20] 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由葛志勇、李文、朱杏仙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189] - 公司股东结构变更后,葛志勇持股35.5%,李文持股25.5%,朱杏仙持股9%,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持股30%[190] - 公司在2015年6月22日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人民币[191] - 葛志勇、李文、朱杏仙和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分别转增资本,股权结构发生变化[191] - 2015年7月24日,葛志勇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林健、潘叙、孟春金、张志强和樊勇军[191] - 2015年7月28日,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和朱雄辉将部分股权转让给葛志勇、李文[192] - 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再次发生变化,葛志勇、李文、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等持股比例有所调整[193] -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葛志勇、李文等股东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股东结构再次调整[196] - 葛志勇通过股转系统转让部分股票给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有所调整[199] - 葛志勇通过股转系统再次转让部分股票给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有所调整[200]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517,486,369.86元,同比增长66.6%[17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515,038,281.6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7.3%[17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3.39元,同比增长75.1%[172]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为-123.52亿人民币[179]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765.81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2.8%[18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522.52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7.5%[181] 公司风险提示 - 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波动风险,可能受市场竞争、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73] - 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存货账面余额为606,882.92万元,存货跌价风险存在[75] -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存在,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8,754.89万元[76] - 公司主要收入来自光伏设备产品,存在光伏设备产品风险,收入占比超过90%[77] - 公司税收优惠风险,若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或优惠力度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77] - 公司成本上升风险,原材料、运输等成本存在上升可能性,可能影响产品成本及毛利率[77] - 公司市场需求下滑风险,客户主要来自光伏行业和锂动力电池行业,需求下滑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78] - 公司汇率波动风险,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80]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27 15:40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86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行政楼 6 楼会议室 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18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7 15:40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 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 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