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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12-30 19:20
股权结构 - 董事长ZHIXU ZHOU持股9,988,648股,占总股本7.53%[3] - 董事、副总经理FENG YING持股9,360,361股,占总股本7.06%[3] 减持计划 - ZHIXU ZHOU拟减持不超530,000股,占比不超0.4%[3] - FENG YING拟减持不超198,902股,占比不超0.15%[3] - 减持在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4] 过往减持 - FENG YING于2023/11/24 - 2023/11/27减持60,000股,比例0.0452%[8] 限售承诺 - 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发前股份[9] - 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10] - ZHIXU ZHOU曾延长限售期至2024年3月20日[13] -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13] 其他说明 - 2024年8月28日两人承诺无减持计划[14] - 本次减持与此前承诺一致[15] - 减持计划实施有不确定性[17] - 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更[17] - 减持符合法规,无不得减持情形[17]
思瑞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2-25 17:58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报告期限要求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1年[8]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1] 审议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4]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召开前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董事会决定是否回避[16] - 股东会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其他股东可提回避要求,董事会审查决定[16] - 应予回避关联股东可参加审议并解释,但无权表决[16]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6] 责任与制度生效 - 关联股东未回避致决议通过并造成损失,承担民事责任[1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时以相关法律等规定为准[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思瑞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2-25 17:58
募集资金协议与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8]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或补流需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9][10]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9]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累计不超总额30%[10]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1] 节余与变更规则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1]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仅变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存在4种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16]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16]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1]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0]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承担费用[2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一次[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2]
思瑞浦: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5 17:5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证券代码:688536 | 证券简称:思瑞浦 | 公告编号:2024-09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500 |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 |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何德军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
思瑞浦: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2-25 17:56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
思瑞浦: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2-25 17:56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第一条 为规范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 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思瑞浦 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 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 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 ...
思瑞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飞)
2024-12-25 17:56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潘飞为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
思瑞浦: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5 17:56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761 号(创企天地)2 号楼 4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 | 证券代码:688536 | 证券简称:思瑞浦 | 公告编号:2024-09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500 |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 |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 ...
思瑞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光伟)
2024-12-25 17:56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朱光伟为思 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 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