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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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8 18:11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 林达律师、施潇勇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 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发表 意见的 ...
瑞联新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5-28 18:11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3年11月12日至2024年5月10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 - 自查期间56名激励对象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无非激励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行为[5][6]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泄露信息情形[7]
瑞联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8 18:11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2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7,245,169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7,245,16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35.50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5.5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 ...
瑞联新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2024-05-24 19:0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西安瑞联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 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及《关于撤销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工作的申请》,分 ...
瑞联新材:关于终止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
2024-05-24 19:01
融资进展 - 2023年4月7日上交所受理公司可转债发行申请文件[1] - 2024年5月16日公司和海通证券申请撤回发行及撤销保荐[1] - 上交所决定终止审核,文件2024年5月24日印发[2][4]
瑞联新材(688550)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004
2024-05-24 15:38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 [1] - 参与方式为投资者网上提问 [1] - 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 - 17:00 [1] - 地点为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络远程召开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董事长刘晓春、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银彬 [1] 监管问题回复 - 2022年陕西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规范性问题,上交所下发口头警示 [1] - 具体监管事项、原因及整改措施已在相关文件详细披露 [1] - 未来公司将按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1][2] 方案合规性回复 - 股权转让系股东个人自主行为,公司开展减持合规培训督促合法合规减持 [2] - 本次定向增发方案合法合规,拟发行价格确定方式和折价情况与市场常见情况一致 [2] -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合法合规,授予价格为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5%,折价比例常见 [2] 其他说明 - 本次活动不涉及应当披露重大信息的情形 [2]
瑞联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5-22 17:38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5月10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5月11日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1] - 5月13日至22日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1] 激励对象核查 - 公示期内解释个别员工问询后无其他异议[2] - 监事会核查拟激励对象资料,认为其符合条件[3][6]
瑞联新材: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2024-05-21 19:38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维持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 额由 60,160,558.50 元(含税)调整为 59,894,363.25 元(含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调整情况:公司拟维持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变,转增股本总数由 40,107,039 股调整为 39,929,576 股(转增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 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调整的原因:自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 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致使本次实际可参与权 ...
瑞联新材: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联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22:3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4]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决定召集,4月29日相关决议及通知刊登[6] - 现场会议于5月20日14:30在陕西西安召开,由董事长主持[6] 投票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或代理人11名,代表股份38,281,859股,占28.7620%[8] - 网络投票股东15名,代表股份20,241,973股,占15.2083%[8] 股份情况 - 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703,159股,占总股本1.2635%[9]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占比超99%[14][15][16][18][2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中小投资者有不同意见[16][18] -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反对占比51.5105%[19] 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22]
瑞联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22:38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0日在陕西西安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26人,所持表决权占43.9703%[2] - 公司董监高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5]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占比99.7838%[6]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同意占比98.0848%[6]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占比99.7838%[7]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占比99.9006%[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占比99.9006%[8] -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占比95.8721%[9]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占比99.7090%[11] - 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反对占比51.5105%[13] - 2024年度董监薪酬方案议案反对占比2.7117%[13] 其他 - 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13] - 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4] - 见证律所及律师情况[15] - 律师见证结论为会议合法有效[15] - 公告由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17][18] - 报备文件含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