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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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688550)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18 22:5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二[1] 任期与会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延期,原审计委员会委员继续履职[2]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成员无缺席,议题全票通过[3][4] 审计相关决策 - 2024年4月25日评估致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6] 审计委员会评价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合规,内控体系良好且有效[7][8] 2025年展望 - 秉承原则履职,关注审计、决策、法规,提升规范化水平[10][11]
瑞联新材(68855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4-18 22:52
会议决议 - 2025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2] - 2025年4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2] 上市信息 - 2020年7月28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普通股1755万股[4] - 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股份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因包销等情形除外)[7][8]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向法院提起诉讼[10][11] 交易审议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内资股股票[16] - 公司发生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6]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已履行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16]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标准,应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为股权以外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7] - 对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达5000万元、往来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审议[17] - 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7]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8]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同情况有不同主持安排[20]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1][22] - 监事会、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名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应通知时间要求[3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31]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3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3]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财务会计报告[37]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8] - 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股东会表决[38] -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38]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40] - 公司党委设置书记1名,配备专职副书记1名主抓党建工作[40]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等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40][41] - 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按规定申报债权[42]
瑞联新材(688550) -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5-04-18 22:52
财务审计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瑞联新材2024年财报并出具报告[6] 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年初余额112697.94万元,累计发生22886.99万元,偿还25282.54万元,年末余额110302.39万元[16] - 渭南高新区海泰年初余额7404.22万元,累计发生7378.32万元,偿还14782.54万元[16] - 陕西蒲城海泰年初余额82224.74万元,累计发生8480.21万元,偿还10500万元,年末余额80204.95万元[16] - 渭南瑞联制药年初余额18698.98万元,累计发生1363.81万元,年末余额20062.79万元[16] - 大荔瑞联新材料年初余额3900万元,累计发生1160万元,年末余额5060万元[16] - 大荔海泰新材料年初余额470万元,累计发生4470万元,年末余额4940万元[16] - マナレコジャパン株式会社累计发生34.65万元,年末余额34.65万元[16]
瑞联新材(688550)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18 22:5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4384.74万元[1] - 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15.35万元[1][2] - 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769.39万元[1] 财务影响 - 本次计提减值影响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384.74万元[6] 决策流程 - 2025年4月17日独董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计提符合规定[8][9]
瑞联新材(68855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8 22:52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8亿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7][8] -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不超18个月[2][3][7]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7、18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7][8] 授权与义务 - 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1][3] - 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风险与措施 - 现金管理有市场等风险,公司采取风控措施[5][6]
瑞联新材(68855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8 22:5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55万股,每股发行价113.72元,募资19.95786亿元,净额18.4403586724亿元[2] 项目投资 - OLED等5个项目总投资10.77218亿元,拟投募资10.5152亿元[6] - 渭南瑞联制药项目总投资4.23亿元,拟投超募资金3.69亿元[4] - 蒲城海泰新能源项目总投资1.4504亿元,拟投超募资金1亿元[4]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5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8个月[1][8][17] - 投资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等,收益归公司,优先补募投项目[7][12] - 需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同意[19][20][21][22][23]
瑞联新材: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4563.16万元,同比增长32.90%
快讯· 2025-04-18 22:41
文章核心观点 - 瑞联新材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均实现增长 [1] 公司业绩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3.44亿元,同比增长4.83% [1]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4563.16万元,同比增长32.90% [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1 02:5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一审判决结果,该纠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判决未生效且刘晓春拟上诉,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4] 分组1:案件基本信息 -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一审已判决 [2] - 诉讼当事人为原告开投集团和被告刘晓春 [2] 分组2:一审判决结果 - 开投集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刘晓春40%股份转让款15,229,059.8元 [2][3] - 开投集团履行第一项义务后十日内,刘晓春协助将891,840股公司股票变更登记至开投集团名下 [2][3] - 刘晓春履行第二项义务后,开投集团于十日内支付刘晓春60%股份转让款22,843,589.8元 [2][3] 分组3:纠纷背景 - 2024年12月13日刘晓春决定解除与开投集团的股份转让相关协议,开投集团就纠纷提起诉讼 [2] 分组4:纠纷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4] - 判决未生效,刘晓春拟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4]
瑞联新材(68855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2025-04-10 20:51
诉讼情况 - 一审已判决,原告开投集团,被告刘晓春[3] - 开投集团分两期支付股份转让款,共38072649.6元[3][6] - 刘晓春891840股公司股票将变更登记至开投集团名下[3][6] 事件进展 - 2024年12月13日刘晓春决定解除股份转让协议[4] - 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控制权变更进展公告[5] - 2025年4月9日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6] 后续影响 - 本次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3][7] - 刘晓春拟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3][7]
瑞联新材(688550)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07 19:1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召开[3]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99人[2]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6,563,686,占比15.43%[2] 议案表决 - 《减少注册资本等议案》普通股同意票26,498,893,比例99.7561%[4] - 《为参股公司担保议案》普通股同意票26,419,165,比例99.4559%[4] - 5%以下股东对《减少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票2,738,792,比例97.6889%[4] - 5%以下股东对《为参股公司担保议案》同意票2,659,064,比例94.8451%[4] 人员情况 - 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5] - 董事会秘书出席,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5] 律师见证 - 见证律所是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7] - 律师见证结论为会议程序合规,表决结果有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