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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688566)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4 20:4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5SHAA2B0044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索引 页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贝尔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吉贝尔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吉贝尔(68856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14 20:4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贝尔""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贝尔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73.5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23.69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161,626.00 元,扣除各项 ...
吉贝尔(68856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同君)
2025-04-14 20:47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刘同君应参加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7次,通讯参会1次,缺席0次[3] - 刘同君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3] - 刘同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4] 公司运营情况 - 公司对上海力芯联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12] - 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3] - 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4] 财务相关 - 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符合要求[15] -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能满足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无需改聘[16] - 被聘财务总监具备资格和能力,无需解聘或改聘[17] - 公司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会计政策等变更情形[18] 薪酬与激励 - 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20] - 2024年8月29日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等议案[20]
吉贝尔(68856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竹云)
2025-04-14 20:47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谢竹云 2024 年度,本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期间担任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作用,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以下简称"报 告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竹云,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教授职称。1997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Mpacc 教育中心副主任;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吉贝尔(68856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娣)
2025-04-14 20:47
公司治理 -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良好,出席相关会议次数明确[3][4] - 报告期内无关联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情况[12] - 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3] 人事与财务 - 新提名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能力获认可[18] - 董事会制定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19] - 审计机构、财务总监无需改聘[16][17]
吉贝尔(68856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明)
2025-04-14 20:47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范明 2024 年度,本人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担任江苏吉 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以下简称 "报告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范明,男,1956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 导师;现任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索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瀚瑞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吉贝尔(68856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祥)
2025-04-14 20:47
会议出席 - 应参加董事会3次,亲自出席3次,通讯参会1次,缺席0次[3] - 应参加股东大会1次,亲自出席1次[3] - 亲自出席董事会战略等多个委员会会议[3] - 召集并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4] 决策投票 - 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6] 公司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除薪酬外)[11] - 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2] - 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3] 人事变动 - 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因任职满六年申请辞职[18] - 审核新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认为符合规定[18]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会制定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18] - 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情况[18] - 薪酬方案符合公平等原则[18] 独立董事作用 - 履职不受利害关系方影响[20] -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20] - 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20] - 为公司决策和风控提供建议[20] -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创造业绩[20]
吉贝尔(68856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留平)
2025-04-14 20:47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7次,通讯参会1次,缺席0次[3] - 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3] - 独立董事参与专门会议4次[4] - 独立董事对各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6] - 独立董事就内审报告审议情况与相关方沟通[7] 公司运营相关 - 公司对上海力芯联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且履行审批程序[12] - 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3] - 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4] -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无需改聘[17] - 公司财务总监无需解聘或改聘[18] -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等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非准则变更原因)[19] - 报告期内公司无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事项[20] 薪酬与激励 - 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21] - 2024年8月29日公司审议多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1] - 公司相关议案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2]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14 20:4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信永中和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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