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68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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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关联人界定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4] - 交易发生前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关联方[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9]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13]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可聘独立财务顾问[13]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会议批准[13] 关联交易执行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14]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含0.1%)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含1%)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应聘请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关联交易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特别说明[21] 关联参股公司财务资助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4]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4]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4] 子公司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主体关联交易披露标准适用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25]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为二十年[27]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8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417.07万元[8]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417.07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0%,株式会社T&K TOKA持股46.67%,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3.33%[18] 股东与股权管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8]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2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4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4]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等职务[152]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5]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6]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7][17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86][187] - 公司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188]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195]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应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8][9] - 银行连续三次未履行协议,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 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1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25]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不得超六个月[14] - 完成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且金额确定,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5]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7] 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8] 资金存放要求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8] 资金使用审议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方发表意见[16][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1]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2] 用途变更规定 - 存在取消原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项目变更流程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多项内容[26] - 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多项内容[27][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选举制度 - 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2][4] 提名规则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人选[3] 计票与当选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超实际拥有表决权需处理[2][4]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5] 特殊情况 - 得票相等且最少、当选人数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5][6]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09-25 17:46
控股股东等行为规范 - 应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3][5]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如共用生产系统、无偿占有资产等[6] - 不得影响公司人员独立性,如影响人事任免等[6] - 不得影响公司财务独立性,如占用公司资金等[7]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8] - 不得干预公司机构运作[9] - 应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独立决策[10] - 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0] - 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形及时通知并配合披露[12] 股份质押及权益变动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及时披露[15] - 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资信恶化需披露债务逾期金额等[15]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16] - 控股股东等权益股份增减5%需规定时间编制报告并公告[19] - 权益股份达或超20%但未超30%需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 - 通过证券交易持股达30%继续增持应要约进行,特定情况可免要约[20] 股份减持限制 - 公司特定违法违规情形未满规定时间,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21] - 公司满足特定条件,控股股东等不得特定方式减持,除非已披露计划[21] 控制权转让要求 - 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合理,转让前调查受让人情况[22] 其他 - 规范适用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9] - 控股股东等对控股子公司实施行为适用本规范[28] - 规范未规定内容依国家相关法规确定[28] - 规范与日后法规或章程抵触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8] - 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 - 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公司担保除外)、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公司担保除外)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4] 交易事项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14][1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6] 制度相关 - 制度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21] - 股东会可决定修改制度,由董事会提议拟订草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2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支机构,“以上”含本数,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23][24] 信息时间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时间为2025年10月[25]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25 17:45
业绩数据 - 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 - 2024年客户家数756家,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2] -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74万元(不含税),与2024年持平[6] 人员与风险 - 上年末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904人[2] - 截至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赔偿限额超2亿元[3] 监管情况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监管措施13次等[4] -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处罚、监管等多次[4] 决策事项 - 2025年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事务所议案[8][9] - 续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9]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5 17:45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2] - 董事会成员总数由7名调整为8名,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3] 股份与资本变动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042,200股股份于2025年9月19日上市流通[3] - 公司注册资本由42,012.85万元变更至42,417.07万元[3] - 公司总股本由42,012.85万股变更至42,417.07万股[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公司发行的股票修订后表述为面额股[4]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和股改时,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认购股份120,000,000股,持股比例50.00%[5] - 株式会社T&K认购股份112,008,000股,持股比例46.67%[5] - 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7,992,000股,持股比例3.33%[5] - 公司股改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4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417.07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417.07万股[5]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6]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6]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16]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需担责[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或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8][19]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8][19]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委员会[1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4][25] 制度修订与新增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部分治理制度条款进行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2] - 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2]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25 17: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0月20日13点30分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3] - 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5] 议案相关 - 议案于2025年9月25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5] - 议案内容2025年9月26日披露[5] 时间节点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3] - 以特定方式登记需10月16日15:00前送达并确认[15] 其他 - 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16] - 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16]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5 17:45
会议情况 - 杭华油墨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3名监事实到[2]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3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3]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5] 公司制度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修订相关制度[2] 审计机构续聘 -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