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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68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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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有8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高级管理人员[30] 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8]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4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8]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有效,直至秘密公开,其他义务持续期依公平原则决定[22] - 任职未结束董事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3] 审议权限 - 董事会有权审议除特定担保事项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特定担保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但占比50%以上的由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但占比50%以上的由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但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由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但占比5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由股东会审议[15]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根据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32] - 董事会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33][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3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进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37]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关联董事回避后出席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董事会按一事一议表决规则,一项议案未表决完不得审议下项议案[3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41] 其他规定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0] - 议事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足”“以外”不含本数[50] - 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担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有异议并记载可免责[43] - 如议事规则内容与法律法规、章程抵触,董事会应及时修订,修订前抵触条款自动失效[49] - 议事规则规定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采用孰严原则[50]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15]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相关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相关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29]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29] 会议相关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1]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1]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六类[4] 责任主体 - 董事会是信息披露法定机构,全体董事对披露内容担责[5]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9] 发布渠道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11] 保密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提供资料并保密[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2] - 董事等对未公开披露且影响股价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3] 审批程序 - 对外信息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建立健全信息外报登记制度,敏感信息报送前需审批[17]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9] 特殊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文件管理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要专卷存档保管[27] - 以公司名义对相关部门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27]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书面申请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补充、修改[30] - 本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相关法规执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关联人界定 - 公司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4] - 交易发生前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关联方[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9]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13]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可聘独立财务顾问[13]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会议批准[13] 关联交易执行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14]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含0.1%)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含1%)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应聘请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关联交易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特别说明[21] 关联参股公司财务资助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4]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4]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4] 子公司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主体关联交易披露标准适用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25]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为二十年[27]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8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417.07万元[8]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417.07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0%,株式会社T&K TOKA持股46.67%,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3.33%[18] 股东与股权管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8]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2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4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4]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等职务[152]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5]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6]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7][17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86][187] - 公司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188]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195]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应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8][9] - 银行连续三次未履行协议,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 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12]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25]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不得超六个月[14] - 完成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且金额确定,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5]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7] 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8] 资金存放要求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8] 资金使用审议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方发表意见[16][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1]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2] 用途变更规定 - 存在取消原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项目变更流程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多项内容[26] - 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多项内容[27][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选举制度 - 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2][4] 提名规则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人选[3] 计票与当选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超实际拥有表决权需处理[2][4]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5] 特殊情况 - 得票相等且最少、当选人数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5][6]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09-25 17:46
控股股东等行为规范 - 应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3][5]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如共用生产系统、无偿占有资产等[6] - 不得影响公司人员独立性,如影响人事任免等[6] - 不得影响公司财务独立性,如占用公司资金等[7]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8] - 不得干预公司机构运作[9] - 应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独立决策[10] - 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0] - 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形及时通知并配合披露[12] 股份质押及权益变动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及时披露[15] - 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资信恶化需披露债务逾期金额等[15]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16] - 控股股东等权益股份增减5%需规定时间编制报告并公告[19] - 权益股份达或超20%但未超30%需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 - 通过证券交易持股达30%继续增持应要约进行,特定情况可免要约[20] 股份减持限制 - 公司特定违法违规情形未满规定时间,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21] - 公司满足特定条件,控股股东等不得特定方式减持,除非已披露计划[21] 控制权转让要求 - 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合理,转让前调查受让人情况[22] 其他 - 规范适用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9] - 控股股东等对控股子公司实施行为适用本规范[28] - 规范未规定内容依国家相关法规确定[28] - 规范与日后法规或章程抵触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8] - 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 - 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09-25 17:4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公司担保除外)、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公司担保除外)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4] 交易事项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14][1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6] 制度相关 - 制度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21] - 股东会可决定修改制度,由董事会提议拟订草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2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支机构,“以上”含本数,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23][24] 信息时间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时间为2025年10月[25]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25 17:45
业绩数据 - 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 - 2024年客户家数756家,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2] -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74万元(不含税),与2024年持平[6] 人员与风险 - 上年末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904人[2] - 截至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赔偿限额超2亿元[3] 监管情况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监管措施13次等[4] -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处罚、监管等多次[4] 决策事项 - 2025年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事务所议案[8][9] - 续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