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装备(68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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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仪装备:京仪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3-11-16 19:08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京仪装备")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3〕1778 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2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 行将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 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
京仪装备: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6 19:08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11 月 http://www.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1166 |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 | | --- | --- | --- | |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 电 话 Tel.: | 86-21-2208-1166 | | 邮政编码:200041 | 传 真 Fax: | 86-21-5298-5599 |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
京仪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3-11-16 08:20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3〕1778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4,200 万股,占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 发行数量为 2,793.0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 ...
京仪装备:京仪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3-11-09 19:44
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688652,网下申购代码为688652,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52[5] - 发行前总股本为12600万股,拟发行数量为42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6800万股,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5]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97.00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793.00万股[5] -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10.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占拟发行数量比为5.00%[5]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股数为210.00万股[5] 时间安排 - 初步询价日为2023年11月15日9:30 - 15:00[6] - 发行公告刊登日为2023年11月17日[6] - 网下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11月20日[6] - 网下和网上缴款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6] - 2023年11月10日(T - 6日)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23] - 2023年11月15日(T - 3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25][34][37] - 2023年11月16日(T - 2日)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等[25] - 2023年11月20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25] - 2023年11月22日(T + 2日)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25] - 2023年11月24日(T + 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等[25] 发行规则 -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上限为1350万股,下限为40万股[5] -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11] - 发行价格超出相关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时,超出幅度不高于30%[12] - 网上发行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网下发行部分获配股票的10%限售6个月,90%无 限售期[13][21] - 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以第2次为准[9] 投资者要求 - 参与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投资者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40] - 网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11月10日(T - 6日)至2023年11月14日(T - 4日)中午12:00前提交核查和资产证明材料[41]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应均为10亿元(含)以上,近三年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产品[43] - 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主体不得参与网下发行[44] - 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有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不得参与[44] - 发行人及其股东等相关主体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44] - 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44] - 被列入异常和限制名单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45] 申购与配售 - 网下申购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30 - 15:00,获配后2023年11月22日缴款[83][84][85] - 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30 - 11:30、13:00 - 15:00,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可参与,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500股的申购单位,最高不超11,500股,2023年11月22日缴款[86][87] -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50倍不启动回拨机制;超50倍但低于100倍(含),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超100倍,回拨比例为10%;回拨后无限售期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90] - 网下投资者分为A类和B类,原则上a≥b,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向A类投资者配售[91][92] - 某一配售对象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零股分配有相应规则[92] 缴款与验资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需在2023年11月15日前缴纳认购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1月24日前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97] -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在2023年11月22日16:00前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98] - 网上投资者需在2023年11月22日日终有足额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99] 中止发行情况 - 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或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公司将中止发行[102] - 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上市标准,公司将中止发行[103] -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公司将中止发行[101] - 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发行数量,中止发行[94]
京仪装备:京仪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11-09 19:31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 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 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8 号院 14 号楼 A 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
京仪装备:京仪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
2023-11-09 19:1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仪装备"、"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778 号文同意注册。《北京京仪自动化 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录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 (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s://www.cs.com.cn;证券时 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发 行人、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 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并认 ...
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8-17 18:02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1778 号 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
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8-15 20:06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0921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 复如下: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3年8月14日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7-28 22:12
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 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8 号院 14 号楼 A 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 ...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7-11 17:38
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8 号院 14 号楼 A 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 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