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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仪装备(68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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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仪装备(68865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7: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公司内审部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 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配备与其承担的审计任务 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以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内审部履行职责所必 ...
京仪装备(68865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8 17: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 的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 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 批、报告义务。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等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具体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十八)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界定 ...
京仪装备(68865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 ...
京仪装备(68865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08-28 17: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 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 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 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京仪装备(6886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8 17: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 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 ...
京仪装备(688652) - 公司章程
2025-08-28 17: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08 月制定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 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由原北京 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302MA006M0X ...
京仪装备(68865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董事会为对外投资事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 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1 / 8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 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 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长及时对投资事项作出修订。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 项目进行信息和文件收集、进行初步评估以及筹措资金,办理投资手续等。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 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 ...
京仪装备(68865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17:54
第二章 结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 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 ...
京仪装备(6886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28 17: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管理。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 ...
京仪装备(688652)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8 17: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北 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 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影响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 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 职。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并购重组、重大投融资活动、财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