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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68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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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68865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31 19: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7月31日在深圳宝安召开股东大会[2] - 27人出席,所持表决权62,706,492,占比47.0099%[2] 议案表决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意票62,698,692,比例99.9876%[4]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同意票62,691,692,比例99.9764%[4][6] 董事选举 - 马卓等为非独立董事,同意票约5,007,310,比例约98.8420%[8] - 李铁为非独立董事,同意票5,007,313,比例98.8421%[8] - 洪芳为独立董事,同意票5,071,361,比例100.1063%[8] - 刘木勇为独立董事,同意票4,996,003,比例98.6188%[10] 人员出席 -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全部出席,董秘出席,高管列席[5] 会议合规 - 律师见证认为股东大会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11]
迅捷兴(688655)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31 19:1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31日14:00召开[4] - 董事会7月16日发布召开通知[4] - 现场会议在深圳宝安沙井街道举行[7]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10人,代表股份62,624,718股,占比46.9486%[9] - 参与网络投票17人,代表股份81,774股,占比0.0613%[9] - 出席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62,706,492股,占比47.0099%[9]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62,698,692股,占比99.9876%[13]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62,691,692股,占比99.9764%[1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62,691,692股,占比99.9764%[16] 董事选举 - 马卓、马颖、李铁当选非独立董事[23][24][25] - 洪芳、刘木勇当选独立董事[26][27] 律师意见 - 信达律师认为表决程序和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规定[27][28]
迅捷兴携手南开大学启动“电子鼻+电子皮肤”双模感知项目
证券时报网· 2025-07-30 19:35
技术合作与研发内容 - 公司与南开大学于7月30日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协议 联合开发触觉传感原型机和嗅觉智能装备原型机 [1] - 项目面向机器人多场景作业需求 旨在打造高灵敏度、高集成度的电子皮肤与电子鼻系统 [1] - 研发重点包括高性能敏感材料开发 多维信号处理及智能模式识别算法的集成应用 [1] 技术功能与应用场景 - 嗅觉传感器模拟生物嗅觉系统 实现复杂环境中多种气体的高精度识别与浓度检测 [1] - 触觉传感器模拟人类皮肤感知能力 捕捉压力、温度、湿度、纹理及材质信息 [2] - 嗅觉系统应用覆盖安监领域(毒品/炸药探测)、工业领域(设备巡检/环境测量)、特殊环境作业、食品安全及医疗辅助诊断 [1] - 触觉系统可提升工业自动化、医疗康复、服务机器人和特种作业领域的人机协作安全性与环境交互适应力 [2] 战略意义与行业影响 - 合作标志公司在人工智能感知技术领域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关键进展 [1] - 项目成果将赋予服务机器人、工业协作机器人及特种机器人类人化多模态感知能力 [1] - 双方将通过合作加速前沿传感器技术的落地应用 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 [2]
迅捷兴: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7月31日14点00分,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 [6]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 [6] - 参会人员需提前30分钟签到,需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等文件 [2] 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 拟取消监事会职能,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成员履职至股东会决议通过 [5][7]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相关条款将作废或调整 [5][7] - 修订涉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以符合科创板监管要求 [7][8] 董事会换届选举 - 第四届董事会拟设6名成员,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 [8][9]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马卓、马颖、李铁,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刘木勇(会计专业人士)和洪芳 [8][9]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新任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8][9] 会议议程流程 - 议程包括议案审议(如取消监事会、修订治理制度、董事会换届)、股东发言、投票表决及结果宣布 [6]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时长不超过5分钟,提问需围绕议题且不得干扰表决进程 [3][5] - 表决结果将结合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由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6]
迅捷兴(68865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7-23 17: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7月31日14点在深圳宝安开会[8] - 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当天进行[8] - 审议取消监事会等四项议案[2] 公司制度与人事 - 拟修订7项治理制度,含《股东会议事规则》[14] - 提名6人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18][21] - 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18][21]
迅捷兴: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相应废止 [1] - 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包括法定代表人条款、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职权等方面 [2][3][4][5] -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1]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2]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三条,明确公司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2] - 修订公司章程第八条,调整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 [3] - 修订公司章程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 [3]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条,调整股东责任条款 [5]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规范股份发行原则 [5]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修订股东权利条款,增加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17] - 明确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等 [18] - 调整股东诉讼权利,取消监事会相关条款,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 [19] - 修订股东义务条款,增加不得抽回股本的规定 [21] 董事会及董事相关规定 - 修订董事任职资格条款,增加被宣告缓刑的限制 [38] - 调整董事忠实义务内容,规范关联交易、商业机会等条款 [39] - 修订董事辞职程序,明确辞职生效时间及信息披露要求 [41] - 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42] - 新增股东会解任董事条款,规定无正当理由解任的赔偿 [43]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股东会职权条款,取消监事会相关审议事项 [26] - 调整股东会召开方式,明确网络投票时间要求 [28] - 修订股东会议案表决规则,规范关联股东回避制度 [34] - 调整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取消恶意收购相关条款 [33]
迅捷兴: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2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 - 洪芳女士和刘木勇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 - 两位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及科创板监管规定中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刘木勇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丰富的会计专业经验 [1] 董事会提名决议 - 提名委员会同意将洪芳女士、刘木勇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2]
迅捷兴: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2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成员拟由5名调整为6名,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 [1] - 提名马卓、马颖、李铁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洪芳、刘木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木勇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职工董事杜勇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将与上述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2] 董事候选人背景 - 马卓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5,261.99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4] - 马颖为公司销售总监,持有190.36万股,与马卓为姐弟关系 [4] - 李铁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87.80万股,曾任公司营销总经理 [4][5] - 洪芳为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未持有公司股份 [5] - 刘木勇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6] - 职工董事杜勇为公司副总经理,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35.65万股 [7] 其他说明 - 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事项 [3] - 所有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任职资格要求,未受到监管处罚或惩戒 [2][4][5][6][7]
迅捷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程序[1] - 适用范围涵盖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可提前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后辞任立即生效,公司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留任至新董事就职[3]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需赔偿[5] - 高管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6] 任职资格限制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民事行为能力缺失、特定刑事犯罪记录、破产企业负责人未逾3年、失信被执行人、证券市场禁入等[7] - 任职期间出现禁止情形的,公司需立即解除其职务[7] 移交与审计 - 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数据资产及未结事项清单,并签署交接确认书[8] - 涉及重大投资或财务决策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9] - 未履行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的离职人员需制定履行方案,否则承担赔偿责任[10] 离职后义务 - 忠实义务在离职后2年内持续有效,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11]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12]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重大事项的核查,拒绝提供文件将追责[13] - 履职期间违规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14]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董事会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及维权费用[15] - 异议者可15日内申请复核,但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执行[16]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7][18] - 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迅捷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刘木勇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2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刘木勇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该职位 [1]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 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 [1] -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 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1] - 被提名人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1] 无不良记录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 -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2] 兼职与专业背景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在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2] - 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拥有注册会计师职称且在会计 审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2] -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2] 资格审查与声明 - 被提名人已通过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3] - 提名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 [3]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 完整 准确 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