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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688655)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15 19:3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 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2][4] 业务交易规则 - 只允许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远期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收支金额[4] - 用自有资金按审批额度交易,以自身名义设账户[4] 业务决策与执行 - 单项方案或年度计划由经营管理层制定,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5] - 财务部门提出操作方案,审核批准后实施[7] 业务监督管理 - 审计部定期审查业务并报告审计委员会[8] - 相关人员保密,操作环节和人员独立,由审计部监督[9] 亏损报告机制 - 套期保值亏损达特定条件时,财务部门报告[11]
迅捷兴(6886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5 19:3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3]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需报告[15] 股东相关关注要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报告义务人[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股份需关注[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或资信恶化情形需关注[21]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重大信息实施实时内部报告制度[24]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按需提供材料[24] - 报告义务人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情况时应报告[25] - 报告义务人需持续报告重大事项进展[25][26] - 重大事项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6] - 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信息收集等工作瞒报追究责任人责任[26] 制度生效及相关规定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9]
迅捷兴(6886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 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及权限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 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1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迅捷 ...
迅捷兴(6886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会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利益交换等方式换取部分股东按照公司或控股股 东的意愿进行投票,操纵股东会表决结果,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
迅捷兴(688655) -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15 19:3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约,事 先约定外汇交易的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 交割的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等外汇交易等业务。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加强对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得 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第二章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五条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 ...
迅捷兴(6886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15 19:31
会议组成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3] - 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提前三天通知参会,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3] - 通讯表决可召开,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3] 会议审议与决策 - 关联交易等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特别职权需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5]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7]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及承担费用[7] - 出席者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7]
迅捷兴(68865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5 19:31
募投项目可行性论证 - 募投项目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1]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或支付特定事项,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3]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6] 协议签订与计划明确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等属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20]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部分情况不视为改变用途[21] - 变更后资金投向主营业务,董事会需可行性分析[22] 审议与公告 - 拟变更用途或转让置换项目,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22][23] 信息披露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11] -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资金使用情况,异常及时公告[25] 核查与审计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迅捷兴(68865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19:3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在委员范围内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 ...
迅捷兴(6886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洪芳
2025-07-15 19: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洪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市迅捷 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 ...
迅捷兴(6886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刘木勇
2025-07-15 19:30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木勇为深圳市迅捷 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