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搜索文档
和林微纳: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5 17:04
财报披露 - 2024年4月2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3] - 2024年4月30日将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6日15:00 - 16:00举行,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3][5] - 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5]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骆兴顺等[6] 投资者参与 - 可在说明会时间通过网址在线参与[6] - 可在2024年5月3日前通过邮箱zqb@uigreen.com提问题[6][7]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证券部,电话0512 - 87176306,邮箱zqb@uigreen.com[7]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7:0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874,45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70.89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73.1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481,485.32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18,487.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 (2022)001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 ...
和林微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7: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 ...
和林微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4-04-25 17:04
选聘相关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有制定政策等职责[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6][7]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多环节[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两年[10] 解聘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特定情况应改聘[14] - 改聘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5]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处理方式有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8] - 特定严重行为事务所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得选聘[18]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依新规定[20] - 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管理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25 17: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苏州和 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 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股东要求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后所制定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 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 ...
和林微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7: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 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 ...
和林微纳: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17:04
授信申请 - 2024年度拟申请不超6.6亿元银行综合授信[2]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请议案[2] - 申请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 担保情况 - 2023年度及截至公告披露日无对外担保[4][7] 决策意见 - 董事会认为授权符合公司战略[6] - 独立董事同意议案并提交审议[6]
和林微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7: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 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 5.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 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7: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 2024 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苏 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林微纳")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和林微纳开展 2024 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 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 2024 年境外销售 规模,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 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 ...
和林微纳: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7:0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2093.9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1616.25万元[4] - 截至2023年底,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8187.19万元[4] 分红转增 - 拟10股派0.8元,派现718.99万元[3][5] - 拟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16836789股[3][5] 决策流程 - 2024年4月25日董监事会通过方案[6][7] - 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