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68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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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2023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7:04
人员数据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末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222人[2] 业绩数据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61472.8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3]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承担9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收费8123.04万元[3] 客户数据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2家[3] 重要决策 - 公司2023年4月27日同意续聘天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3] 会议安排 - 2024年3月12日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计计划阶段沟通[4]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5]
和林微纳: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5 17:04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 ...
和林微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25 17: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1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 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苏州高 新区峨眉山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6 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骆兴顺先生主持,公 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 ...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4-25 17: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经 审慎分析,对本次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
和林微纳: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7:0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江小三、单德彬2023年度独立性进行评估[1] - 核查显示两位独立董事无影响独立性情况[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意见发布时间 - 董事会发布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2]
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7: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 17.71 元,共募集资金 354,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2,242,452.8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957,54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苏 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林微纳")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
和林微纳: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5 17:04
董事和监事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或非职工监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6] 投票权与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投票权数[2] - 选举时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相应人员人数[9] - 当选董事或监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11] 选举特殊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已当选董事超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大会填补[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第二轮选举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缺额董事[12]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4]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4]
和林微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7:04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从2022修订版变为2023修订版[2] -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从2020年12月修订版变为2023年8月修订版[2] -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变为2023年12月修订版[3] - 公司章程新增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相关内容[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 董事相关 - 多方可提出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5]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问题时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董事会 - 多方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6] - 战略等委员会有相应职责[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和职工监事,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1/3[8] 报告披露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9]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多项制度,修订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处理章程修订事宜[10]
和林微纳: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7:04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末,天衡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222人[3] 收入数据 - 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61472.8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3] - 2022年承担9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收费8123.04万元[3] 客户数据 - 天衡审计公司所在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2家[3] 公司决策 - 2023年4月27日会议通过续聘天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4] 其他情况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1亿,近3年无民事诉讼担责情况[11] - 前身始建于1985年,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3] - 对重大审计及会计判断问题及时咨询,解决技术问题[5] - 对项目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政策程序,加强质量控制[6] - 制定信息安全控制制度,严格保密客户信息[10]
和林微纳: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7: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 2 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监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