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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数控(68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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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数控:纽威数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3-25 19:22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 报告,董事 ...
纽威数控:纽威数控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3-25 19:22
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4-010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苏州高新区通安浔阳江路 69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琴女士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 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纽威数 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纽威数控:纽威数控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5 19:22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12]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21][23][26][28] -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控一般缺陷已整改[25][30]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错报金额≥营收或资产2%为重大缺陷[16] - 财务报告内控错报金额≥营收或资产1%且<2%为重要缺陷[16] - 财务报告内控错报金额<营收或资产1%为一般缺陷[16] - 非财务报告内控损失金额≥营收或资产2%为重大缺陷[19] - 非财务报告内控损失金额1% - 2%为重要缺陷[19] - 非财务报告内控损失金额<1%为一般缺陷[19] - 董事等舞弊行为认定为重大缺陷[17] - 监管层处罚≥20万元为重大缺陷[20] - 监管层处罚<20万元为重要缺陷[20]
纽威数控:纽威数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持股管理制度
2024-03-25 19:2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半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5] - 任职期间董监高年转让股份不超25%[5]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董监高禁买卖[6] - 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董监高禁买卖[7] 违规处理及信息申报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2日内申报信息[7] - 董监高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8]
纽威数控:纽威数控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5 19:22
内部控制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3]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 评价范围与结论一致性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合计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6]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6] - 内控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披露与公司评价报告一致[6]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营收和资产总额指标错报超2%为重大缺陷等[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营收和资产总额指标按损失金额划分等级[14] - 重大和重要缺陷定性标准有处罚金额规定[14] 报告期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5][16][17] - 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已整改[16][17]
纽威数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2024-03-25 19: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威数控"、"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纽威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666,700 股,发行价格为 7.5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616,58 ...
纽威数控:纽威数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3-25 19:2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需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5] 特殊审计意见处理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需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和决议等文件[16]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且涉及事项违反规定,公司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的资料和审计报告[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8]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9]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立即披露[2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立即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立即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立即披露[25] 停牌与风险提示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或半年度报告,股票停牌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21]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股票停牌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18] 股东与关联人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1] - 公司董事、监事等需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0]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起草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等程序[31] - 临时报告披露分不同情况遵循相应程序,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此程序更正[33][35]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组织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工作[37] -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7] - 监事和监事会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37]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45] 保密责任 - 信息知情人在公司信息未公告前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44]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45]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各部门交流限于本职信息[44] - 公司有关部门应对内部重要会议内容审查,涉及未披露信息应限定传达范围并提保密要求[45] - 公司向政府或其他机构报送含未披露信息材料时,需索取书面通知并标注相关字样及保密事项[4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8] - 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8]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8] 制度施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5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2]
纽威数控:纽威数控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5 19:22
审计相关 - 公司聘请天衡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1] - 2023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衡议案[2] - 天衡审计酬金会计报表50万、内控有效性审计10万[3] - 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6] 审计评价 - 天衡认为公司财报按准则编制,内控有效[4] - 公司认为天衡态度公允,素质良好[5]
纽威数控:纽威数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25 19:22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以及融资方案;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
纽威数控:纽威数控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5 19:2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7,646,506.17元[3] - 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317,067,666.13元[3] - 截至2023年底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22,702,900.79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6元,不转增不送股[3][4] - 拟派现金红利196,000,020元,占净利润61.70%[4] - 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