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特力(0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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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力A(00002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9: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提前三日发通知[13][14] - 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资料保存10年[14] 职责与生效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8][9] - 审计部提供书面资料,议事规则董事会通过生效[11][18]
特 力A(0000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9:03
制度相关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7日经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4]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董事会秘书处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21] 工作要求 -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3]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12]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数据库[12] 沟通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股东会、路演等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4][5]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特 力A(0000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9:0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7] 股东会通知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5]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2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将对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分别统计并公告[28]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8] 决议后续执行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规定就任[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28] - 股东会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9] - 公司等应履行职责,及时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正常运作[3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3] - 发行外资股的上市公司,相关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32]
特 力A(000025) -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9:03
公司股份 - 公司于1993年3月5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98万股,内资股2598万股,外资股2000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105.83万元[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68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105.83万股,内资股股东持有39277.83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828万股[10][11]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会相关 - 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等多种交易需股东会审议[30][3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38][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7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77]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5]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经理每届任期三年[97]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21]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6] 章程相关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31]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31] - 章程修改属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31]
特 力A(000025)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27 19:0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2025年10月27日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 审计机构情况 - 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6000人,合伙人239名,注会1359名[3] - 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3] -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收费3.86亿[3] 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吴亮近三年签6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娜近三年签2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纪小健近三年签3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 费用情况 - 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75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7]
特 力A(000025)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10-27 19:01
股份信息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68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发行12,09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2.45%[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105.83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内资股股东持有39,277.83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3,828万股[3] 章程修订 - 原章程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表述修订后删除[2] - 原章程公司经营宗旨修订为坚持市场导向等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2][3] - 原章程股份发行表述由同种类修订为同类别[3] - 原章程公司增加资本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修订为经股东会作出决议[3] - 原章程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表述修订后明确不得收购但有三种除外情形[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章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人员等履职违规致损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起诉[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 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需10个工作日内偿还[8] 投资与交易决策 - 股东会审议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项目[10] - 公司主业范围以外投资项目需股东会审议[10] - 境外投资项目(部分情况除外)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投资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1]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26] - 单笔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决定[28]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3] -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4][4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4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49]
特力A: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958.65万元,同比增长25.98%
新浪财经· 2025-10-27 19:01
公司第三季度业绩 - 第三季度营收为2.89亿元,同比下降40.78%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958.65万元,同比增长25.98% [1]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业绩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11.67亿元,同比下降43.56%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1.24亿元,同比增长14.36% [1]
特 力A(000025) -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7 19:0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13日09:30[3]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3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和9:15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3][19][20] 股权登记与参会条件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07日,B股股东需在11月04日或更早买入股票方可参会[5][6] 提案相关 -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9] - 会议提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附属制度、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等[8]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00 - 17:00[12]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0025",投票简称为"特力投票"[18] - 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4] - 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会议室[7]
特 力A(000025) - 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9:01
会议信息 - 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1] - 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属制度的议案》[2][3] 报告与议案披露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属制度的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3]
特 力A(000025) -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正式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9:00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正式会议[1] - 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1] 议案审议 - 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 -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属制度的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 - 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2] - 通过《关于清算控股企业深圳市特发特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3] - 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 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