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0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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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遵守转让限制[8] 信息申报与报备 - 公司在4种时点2个交易日内申报董事、高管个人信息[4]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及衍生品前两个工作日书面报备[5]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通报并公告[5]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不超3个月[7] 交易规范 - 违规短线交易所得归公司[5] - 董事和高管4种“窗口”期不得买卖股票[7] - 直系亲属和共同生活人员买股视同本人行为[9]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信息披露媒体及时间 - 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变更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3] - 信息披露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不得延迟[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3] 报告内容及编制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季度报告应记载股东信息、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由财务管理部负责[11]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书面告知公司[1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17] - 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变化需及时披露[18]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并披露[18]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8] - 股票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9] 人员责任及沟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2] - 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等情况股东应告知公司[22]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4] - 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通报董事会秘书[24] - 董事会秘书对事件是否披露及审议作出判断[24] - 已披露事件重大进展或变化应及时通报[25] - 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应及时报董事会秘书[25] -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首要责任人为最先知悉人等[26] 其他 - 公司可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沟通但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8]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29]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管理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5] 管理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分析研究、信息沟通、投资者接待等工作[5] 人员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6] 协助义务 -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信息披露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7][9] - 公司可适当时候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避免提前透露重大未公开信息[9]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9] 顾问聘请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注意避免利益冲突[10] 管理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树立理念、加强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等[2]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九类信息[11] 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沟通机制 - 公司要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2] 联系渠道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12] 采访调研 - 公司董事等接受采访和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办公室[12]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2]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前可要求对方提供调研等提纲[12] 档案制度 - 公司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13] 指定媒体 - 《证券时报》等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巨潮资讯网为指定网站[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董事会授权原则 - 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应遵循五项原则[2] 授权范围与形式 - 授权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含一定额度投资审批[5] - 四类事项不可授权,应以决议明确内容和要求[7] 特殊授权与决策 - 总经理可就特殊事项申请授权,以办公会形式决策[9] 监督与调整 - 审计委员会监督授权管理并提建议[10] - 五种情况董事会应调整或收回授权[7] 责任承担 - 董事会、经理层不当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8][13]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所选事务所需具独立法人资格、良好执业质量记录[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官网发布选聘文件[5] 审计业务规定 - 连续聘请同一事务所承办年审业务2 - 5年[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8] 改聘规定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9]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0] - 除特定情况,不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0]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0]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30%属内幕信息[6]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担保或放弃债权、重大损失超一定比例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管理相关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和披露[2] - 知情人含公司及相关人员,发布应遵守规定[9][1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董事违规将视情节处分[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会议组织 - 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开一次专门会议,至少半数以上出席[3] - 第一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4] - 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不限[3] 会议表决 - 表决时每名独立董事一票,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审议事项 - 7类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4] - 3类事项审议通过后施行并及时披露[4] - 4类事项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会议需制作记录[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6]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财务报告认定 -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情况[5]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差异大(区间超20%、确数偏离50%)认定为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8]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0]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0] 差错处理 - 查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原因并追究责任[11]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1]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3]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信息管理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性[2] - 制度所指信息含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内幕信息[2]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等应遵守内控要求履行披露流程[2] - 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布前不得泄密[2] 报表报送 - 公司拒绝无依据的外部报表报送要求[3] - 依规报送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3] 保密责任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3] - 泄密应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公告[3] - 违规致损应担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4]
特发信息(000070) - 特发信息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2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3月24日获批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900,344,760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00,344,760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计投总票数为应选董事人数与有表决权股份数乘积[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名额为1名[6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5][126]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