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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0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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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工银金融、诚通工融)
2024-11-14 19:02
股份获配情况 - 工银金融获配盐田港股份171,232,876股,诚通工融获配114,155,251股[7][15][19] - 二者合计持股285,388,1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5.49%[7][15][19] 公司信息 - 工银金融注册资本270亿元,股东为中国工商银行,持股100%[10] - 诚通工融出资额540亿元,工银金融和中国诚通各占49.9722%等[10][11] 权益变动 - 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增加,签署于2024年11月[1][7] - 变动前总股本4,285,724,351股,后增至5,199,483,346股[19] - 工银金融和诚通工融持股比例分别变为3.29%和2.20%[20] 发行情况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0月21日,价格4.38元/股,与底价比率109.50%[2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13,758,995股,未超拟发行数,超70%[23]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400,226.44万元[23]
盐田港: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4-11-14 19:02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同时承诺本次交易期间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
盐田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19:02
交易评估与价格 - 以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港口运营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1001009.61万元,作价1001509.61万元[6] - 以202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加期评估,交易标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02759.74万元,未减值[7] 交易支付与发行 - 拟购买资产价格1001509.61万元,股份对价851283.17万元占85%,现金对价150226.44万元占15%[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4.18元/股,拟发行2036562604股[9] - 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400226.44万元,不超交易价格100%,发行股份不超总股本30%[10] 时间节点与审批 - 2022年9月30日,盐田港股份审议通过多项重组议案,深圳港集团原则同意交易[13][17] - 2023年3月28日,盐田港股份审议通过多项交易议案[14] - 2023年5月11日,深圳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方案[20] - 2023年5月15日,盐田港股份股东大会通过多项重组提案[15] - 2023年6月16日,盐田港股份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议案[15] - 2023年7月3日,盐田港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提案[5] - 2023年11月2日,深交所审核通过交易[21] - 2023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申请[22] 股权变更与资金募集 - 2023年12月14日,标的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股本增加,注册资本增至4285724351元[23][25] - 2024年4月7日,交易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净利润607957544.79元,交易对方无需补偿[27] - 截至2024年10月28日,8家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4002264398.10元[28] - 截至2024年10月29日,向8家投资者发行913758995股,募集资金4002264398.10元,净额3973946489.62元[29][30] 人事变动 - 2024年1月15日,李雨田等当选非独立董事,李雨田当选董事长[34] - 2024年4月30日,应华东、冯天俊当选独立董事,李若山、黄胜蓝不再担任[35] - 2024年4月16日,标的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由韩劲柏变为田兵[36] - 2024年7月2日,陈磊不再担任副总经理[35] 合规与后续事项 - 重组实施中无资金、资产被占用及为关联人担保情形[38] - 重组涉及协议生效,各方履约无违约[39] - 承诺各方无违反承诺情形[41] - 后续需向深圳港集团支付现金对价,修改章程并办工商变更或备案等[43]
盐田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1-11 18:13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86 755-82816698 传真:86 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盐田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黄圆丽律师、王成昊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 号)(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4〕 ...
盐田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1 18:11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 1289 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 ...
盐田港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重组配套募资顺利推进
国盛证券· 2024-11-07 18:4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增持”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盐田港区吞吐量增长、投资收益增加驱动公司业绩增长,但自营港口受宏观经济影响有压力,调整盈利预测后维持“增持”评级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业绩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6.1亿元,同比下降9.5%;归母净利润10.04亿元,同比增长5.7%;扣非归母净利润10.03亿元,同比增长107.1% [1] -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2.06亿元,同比减少17.1%;归母净利润3.8亿元,同比增长8%;扣非归母净利润3.8亿元,同比增长106.1% [1] - 公司前三季度营收下降而利润增长因投资收益同比增长,前三季度投资收益9.7亿元,同比增长12%,得益于盐田港区业绩良好、吞吐量增长 [1] 港口情况 - 2024年1 - 9月,盐田港集装箱吞吐量1105万标箱,同比增长9.3% [1] - 盐田港开通年内首条非洲航线,跨境电商快速航线拓展至11条,港口竞争力显著提升 [1] 财务指标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24.9%,较上年同期下滑7.7pct;销售费用率为1%,同比微增0.2pct;管理费用率16.5%,同比增加2.7pct;财务费用率 - 9.2%,同比减少4.7pct,前三季度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613.4万元,减幅85.81% [1] 重组募资 - 2024年11月1日,公司发布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 [1] - 本次最终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14亿股,发行价格为4.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02亿元,其中中远海控认购近10亿元 [1] - 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有利于降低利息费用和流动性风险,提升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 [1] 盈利预测 - 预计盐田港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6、9、9.5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1.7、11.7、12.1亿元;2024 - 2026年对应PE分别为18.6、18.5、17.9倍 [1] 其他财务数据 |财务指标|2022A|2023A|2024E|2025E|2026E|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百万元)|798|893|861|901|945| |增长率yoy(%)|17.3|12.0|-3.6|4.7|4.8| |归母净利润(百万元)|472|1,108|1,169|1,173|1,208| |增长率yoy(%)|2.3|134.9|5.5|0.3|3.1| |EPS最新摊薄(元/股)|0.11|0.26|0.27|0.27|0.28| |净资产收益率(%)|3.4|8.0|8.1|7.7|7.5| |P/E(倍)|46.0|19.6|18.6|18.5|17.9| |P/B(倍)|1.6|1.6|1.6|1.5|1.4| [5]
盐田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4-11-01 18:3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39-2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 AN039-21号 致: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盐田港股份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本所接受盐田港股份 的委托,担任盐田港股份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已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 ...
盐田港: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11-01 18:38
股票代码:000088 股票简称:盐田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全体董事签字: 李雨田 乔宏伟 向 东 李安民 钟玉滨 周高波 李伟东 冯天俊 应华东 全体监事签字: 凌 平 朱长贵 王 倩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 | | 戚 冰 罗静涛 陆哲炜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任。 | 李雨田 | 乔宏伟 | 向 东 | | --- | --- | --- | | 李安民 p | 钟玉滨 | 周高波 | | 李伟东 | 冯天俊 | 应华东 | | 全体监事签字: | | | | 凌 平 | 朱长贵 | 王 倩 | |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 | | | 李昌平 | 刘兆弟 | 田 眞 | | 戚 冰 ...
盐田港: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1 18:38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 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 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
盐田港:国信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11-01 18:3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725 号)批准,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注 册申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盐田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对发 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盐田港的本次发行过程 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