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0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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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港(00008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19: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涉及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913,758,995 股,每股发行价为 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 ...
盐 田 港(000088)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3 19:15
RSM 容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20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518Z0204 号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公司)2024年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年4月22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5]518Z078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盐田港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 ...
盐 田 港(000088)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田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4-23 19:15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972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6,961,74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4,872,343.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251,850.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2,620,492.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92 号)。 | 项目 | 金额(元)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84,872,343.42 | | 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2,222,056.11 |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184,377,081.14 | | 其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1,184,377,081.14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 ...
盐 田 港(00008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19:15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港口运营公司 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港口运营公司主要承担管理 职能,未直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持有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和盐田三期 35%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深 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盐港 港口运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 第 6021 号),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港口运营公司 100%股权以 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1,001,009.61 万元。基于评估结果及评估基准日后深 圳港集团对港口运营公司实缴出资 50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港口运营公 司 100%股权作价确定为 1,001,509.61 万元。关于港口运营公司持有的盐田三期 35%股权,中企华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盐田三期股东全部权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 ...
盐 田 港(000088)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3 19:15
RSM 容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203 号 谷 城 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1-2 | | --- | --- | --- | --- | | 序号 2 | 内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容 | 页码 1-1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518Z0203 号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 - 进行查 - www.bager.com 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 -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盐田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盐田港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关于 2024年度 ...
盐 田 港(00008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3 19:12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就公司独立董事李伟东、应华东、冯天俊、李若山(离任)、 黄胜蓝(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 - 1 - 公司独立董事李伟东、应华东、冯天俊、李若山(离任)、 黄胜蓝(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表》,董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独立董事李伟东、应华东、 冯天俊、李若山(离任)、黄胜蓝(离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盐 田 港(00008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华东)
2025-04-23 19:1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应华东)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作为深圳市 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田港股份")的 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 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 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应华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ICPA, 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1997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期间, 在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与 资产管理总监,同时兼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委 1 | 姓名 | 董事会 | | | | | 股东大 ...
盐 田 港(000088)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3 19:12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 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指引及《深圳 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 信息; 2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一般舆情和交流舆 1 情: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 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 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以及受关 注度高、传播速度快,可能或已经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