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旭光电(000413)
icon
搜索文档
东旭光电:公司章程
2023-12-15 19: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9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20万股[1] - 公司于1996年7月8日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10000万股并在深交所上市[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3274.9948万元[7] - 公司发起人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于1992年8月出资[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563274.9948万股,含人民币普通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9]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5]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不同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及通知时间规定[30][3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33] - 不同主体向公司提出提案的相关规定[36] -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或取消的公告要求[36][38]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40]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54] - 兼任特定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5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等要求[60] - 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包括召开次数、通知时间等[63][64] 总经理与监事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有一定关联交易审批权[68]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7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7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7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2] 其他制度与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8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87]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的规定[90]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92]
东旭光电: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5 19:53
会议安排 - 公司2023年11月24日决定12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15日14:50召开,由董事长郭轩主持[8] 参会情况 - 74人出席,代表1,090,933,973股,占比19.37%[11] - 3人现场出席,代表1,068,589,862股,占比18.97%[11] - 71人网络投票,代表22,344,111股,占比0.3967%[11] 议案表决 - 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22][25] - 《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同意占比99.56%[16]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占比99.40%[19]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占比99.40%[23] 法律意见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6] - 法律意见书12月15日生效[26][31]
东旭光电: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15 19:53
公司担保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9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担保额度总额为56297.82万元[7]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2655.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91%[7] - 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160913.68万元[8] 子公司情况 - 广西申龙注册资本286229.2214万元[3] - 公司持有上海申龙100%股权,上海申龙持有广西申龙80.7434%股权[4] 子公司财务数据 - 2022年末广西申龙总资产528549.28万元,总负债193314.94万元,净资产335234.34万元,资产负债率36.57%[4] - 2022年广西申龙营业收入57620.17万元,净利润 - 20914.62万元[4] - 2023年9月末广西申龙总资产504621.97万元,总负债175480.54万元,净资产329141.43万元,资产负债率34.77%[4] - 2023年1 - 9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7418.00万元,净利润 - 6260.46万元[4]
东旭光电: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2-15 19:53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 - 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2] -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贷款担保 - 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向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贷款9000万元[2] - 贷款用于借新还旧,期限三年[2]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东旭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3-11-24 17:1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有的《董 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 |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两个专 | | 决议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 | 门委员会。 | | 四个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不设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 | 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行使董事 | | 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 | 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 |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 | | | 事会负责,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第二十四条 公司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东旭光电: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3-11-24 17:14
人事变动 - 2023年11月曾庆祥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1] - 董事会提名何怀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接替曾庆祥[2] -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怀胜为副总经理[2] 会议情况 - 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议案[2]
东旭光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1-24 17:14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全体过半通过决议[11]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5] 审计委员会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全体过半通过决议[25] - 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1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8]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18]
东旭光电: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3-11-24 17:14
人事变动 - 同意提名何怀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同意聘任何怀胜为公司副总经理[2] 审查相关 - 独立董事审查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2] - 独立董事意见签署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3]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独立董事制度
2023-11-24 17:1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11-24 17:14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讨论[4] - 负责行使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4] 会议安排 - 不定期会议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不受限[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包含会议信息等内容[6]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