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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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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东旭光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双才)
2024-07-05 23:14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人占比三分之一[2]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且全投赞成票[5]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部出席[6] 会议审议 - 2023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议多项关联交易等议案[7][9] - 2023年6月30日董事会审议贷款担保议案[8] - 2023年8月30日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等议案[8] 委员会工作 - 2023年参加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规划[12] - 2023年主持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报告[12] - 2023年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薪酬[12]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参加培训[14] - 2024年独立董事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并监督运作[14]
东旭光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7-05 23:1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高琦、徐明新、张双才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对其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特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琦、徐明新、张双才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
东旭光电: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2024-07-05 23:14
股票信息 - 公司股票2024年7月8日停牌一天,7月9日开市起复牌[2] - 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2][4] - 实施警示后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2][4] 财务问题 -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3][5]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5] 应对措施 - 核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并披露信息[6] - 董事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7] 投资者咨询 - 通过电话、邮件接受投资者咨询,电话010 - 63541061,邮箱dxgd@dongxu.com[8]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8]
东旭光电: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7-05 23:14
审计委员会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张双才[1] 审计会议与工作 -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公司四期定期报告初稿[1] - 2024年初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 - 2023年审计期间多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事项及年报出具时间[2] - 年度审计结束后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2023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7-05 23:14
资金占用情况 - 2023年初控股股东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982,257.51万元,偿还22,800.00万元,年末余额959,457.51万元[3][7] - 北京曼尼奇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期末余额均为345,664.10万元[7] - 北京云创天辰电子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74,294.05万元,偿还5,900.00万元,期末68,394.05万元[7] - 北京中安宏富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107,846.77万元,偿还5,400.00万元,期末102,446.77万元[7] - 北京航天运通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93,665.56万元,偿还11,500.00万元,期末82,165.56万元[7] 应收账款情况 - 2023年初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应收账款(含质保金)余额14,665.80万元,年末为0[3] - 2023年初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应收账款(含质保金)余额1,971.60万元,年末1,660.97万元[3] - 2023年初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应收账款(含质保金)余额15,085.95万元,年末为0[3] 其他应收款情况 - 2023年初芜湖东旭光电科技其他应收款余额298,781.21万元,年末300,164.99万元[4] - 2023年初福州东旭投资发展其他应收款余额1,420.00万元,年末1,420.00万元[4] - 2023年初东旭(昆山)显示材料其他应收款余额166,923.71万元,年末166,923.71万元[4] - 2023年初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其他应收款余额41,341.20万元,年末40,765.41万元[4]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其他应收款期初48,978.00万元,期末12,000.00万元,减少36,978.00万元[5] - 上海申龙客车其他应收款期初21,290.76万元,期末24.61万元,减少21,266.15万元[5]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其他应收款期初7,911.42万元,期末140.00万元,减少7,869.44万元[5] - 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大邑分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期末余额均为8,000.00万元[5] - 东旭(锦州)精密光电科技其他应收款期初、期末余额均为4,581.16万元[5]
东旭光电: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7-05 23:14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2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539,065,680.83 元,实收股 本为 5,632,749,948.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第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控成本,减少费用支出。公司已进一步加强成本管 理和费用预算控制,细化管理模式、深入挖潜成本控制点,全面降低费用支出, 实施过程精准把控,控制 ...
东旭光电:关于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7-05 23:1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计提15.39亿元[1]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5.17亿元[6] 坏账准备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50.70万元[2] - 按账龄及其他组合计提坏账6.93亿元[3] 各类资产坏账情况 - 应收账款本期计提4.86亿元,转回1630.05万元,核销724.70万元[3] - 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1.70亿元,转回376.41万元,核销89.02万元[3] - 长期应收款本期计提3689.47万元,转回2.60万元[3] 其他资产减值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14.42万元,转回220.22万元,核销1564.95万元[3] - 计提合同资产坏账损失1.10亿元[3] -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6.24万元[3]
东旭光电:关于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07-05 23:14
风险预案制定 - 公司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范金融业务资金风险[1] 组织与流程 - 成立资金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3] - 证券部门每半年编风险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步披露[6] - 工作小组协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专项说明[6] 应急启动条件 - 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比超50%或亏损达一定程度启动应急程序[8] 后续措施 -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加强监督、调整存款比例[11] - 若风险因素不消除,公司撤出全部存款[11] 预案相关 - 预案解释权、修订权归董事会,自《金融服务协议》生效实施[13]
东旭光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7-05 23:14
担保信息 - 公司为重庆京华腾1958.96066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到期日调至2032年9月28日[2][6]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十二个月担保额度总额44052.95万元[8]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总余额467141.84万元,占净资产22.22%[8]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167005.63万元,占净资产7.94%[8] - 截至公告日逾期对外担保余额160413.68万元[8] 重庆京华腾情况 - 重庆京华腾注册资本7200万元[3] - 2023年末总资产14393.45万元,负债11083.79万元,净资产3309.66万元,负债率77%,营收1046.87万元,净利润 - 660.44万元[4] - 2024年3月末总资产14398.44万元,负债11181.15万元,净资产3217.29万元,负债率77.66%,1 - 3月营收332万元,净利润 - 92.37万元[5]
东旭光电: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7-05 23:14
财务状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违约等金额约77.13亿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等账面余额152.33亿元,控股股东占用资金95.95亿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75.89亿元,支取受限[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账面余额85.63亿元,受限资金80.32亿元;金融有息负债241.68亿元,未如期偿还本息213.13亿元[6] - 2023年度营业收入45.64亿元,较2022年度下降22.55%[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商誉账面价值1.64亿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6.57亿元[10] 资产负债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货币资金85.63亿元,2022年为89.10亿元[19]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应收账款76.88亿元,2022年为68.25亿元[19]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存货13.51亿元,2022年为17.45亿元[19] - 2023年末流动负债342.35亿元,2022年末为332.13亿元[22]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13.39亿元,2022年末为17.64亿元[22] - 2023年末负债合计355.75亿元,2022年末为349.77亿元[22]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219.17亿元,2022年末为236.32亿元[22] 利润情况 - 2023年度合并营业成本35.45亿元,2022年度为58.93亿元[1] - 2023年度合并销售费用6244.24万元,2022年度为5759.86万元[1] - 2023年度合并管理费用8.20亿元,2022年度为8.05亿元[1] - 2023年度合并研发费用1.12亿元,2022年度为1.00亿元[1] - 2023年度合并财务费用2.66亿元,2022年度为11.15亿元[1] - 2023年度合并营业利润亏损18.27亿元,2022年度亏损18.54亿元[1] - 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亏损16.71亿元,2022年度亏损17.95亿元[1]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0.28元,2022年度为 -0.29元[1] - 2023年度稀释每股收益 -0.28元,2022年度为 -0.29元[1]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53.62亿元,2022年度为66.94亿元[26] -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45.91亿元,2022年度为64.39亿元[26] -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71亿元,2022年度为2.54亿元[26] - 2023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6.31亿元,2022年度为4.15亿元[26] - 2023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7.03亿元,2022年度为8.86亿元[26] - 2023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73亿元,2022年度为 -4.72亿元[26] - 2023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6.50亿元,2022年度为10.27亿元[26] - 2023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2.28亿元,2022年度为11.98亿元[26] - 2023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78亿元,2022年度为 -1.71亿元[26] 股本情况 - 2023年初股本63.27亿元,年末不变[30] - 2023年初资本公积217.59亿元,年末不变[30] - 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 -46.39亿元,年末为 -65.25亿元[30] - 2023年初股东权益230.51亿元,年末为211.99亿元[3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56.33亿元[41] 财务政策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可比期间合并资产负债表有影响[185] 税收情况 - 增值税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收入时税率为3%、9%、13%,为技术服务收入时税率为6%[187] - 城建税计税依据为应缴纳流转税税额,税率为7%、5%[187] - 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为应缴纳流转税税额,税率为3%[187] -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为应缴纳流转税税额,税率为2%[187] - 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15%、16.5%、20%、25%[187] - 多家子公司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88][189] - 2023年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9] - 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