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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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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1-24 17:14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全体过半通过决议[11]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5] 审计委员会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全体过半通过决议[25] - 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1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8]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18]
东旭光电: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3-11-24 17:14
人事变动 - 同意提名何怀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同意聘任何怀胜为公司副总经理[2] 审查相关 - 独立董事审查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2] - 独立董事意见签署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3]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独立董事制度
2023-11-24 17:1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
东旭光电:东旭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11-24 17:14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讨论[4] - 负责行使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4] 会议安排 - 不定期会议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不受限[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包含会议信息等内容[6]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6]
东旭光电: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1-24 17:14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重组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 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积极推进子公司金融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 意为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分公司间的 9,653.992803 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 2022 ...
东旭光电: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1-24 17:13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2]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董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决定收购公司股票事项[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两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董过半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独立董事辞职 - 独董辞职致人数少于1/3或无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补选后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3]
东旭光电: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4 17:13
会议时间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14:5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2日[2] - B股股东需在2023年12月7日或更早买入股票参会[2] - 传真或邮件登记截止2023年12月14日17:00[5]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00 - 11:00、13:00 - 17:00[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1]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 - 15:00[12]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4] 提案情况 - 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4] 其他事项 -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4]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0413",投票简称为"东旭投票"[10] -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7]
东旭光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1-24 17:13
公司担保 - 为郑州旭飞9653.992803万元债务提供10年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5][6] - 本次担保后,十二个月担保额度总额为58897.82万元[7]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3309.96万元,占净资产20.94%[7]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为167779.82万元,占净资产7.42%[7] - 截至公告日,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160913.68万元[7] 郑州旭飞情况 - 注册资本16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3][4] - 2022年末总资产342233.51万元,营收24229.36万元,净利润 - 2284.76万元[4] - 2023年9月末总资产334660.88万元,营收16940.70万元,净利润 - 4115.83万元[4] 其他 - 2023年11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2] - 担保事项自2022年9月29日起算[2][5]
东旭光电(00041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16,042,747.11元,同比下降41.4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016,259.86元,同比增长78.36%[5] 资产状况 - 公司总资产为58,705,223,444.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6%[5]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325,186,341.6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3%[5] 财务状况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总计27,344,430.97元,其中政府补助占比最大[5] - 公司财务费用减少79.56%,主要是利息费用减少所致[7] 资产变动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31,307,140,116.07元,较年初增长631,285,226.86元[11]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7,398,083,328.75元,较年初减少535,367,106.63元[11] 负债情况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34,007,273,098.53元,较年初增长793,972,590.73元[12]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356,676,708.07元,较年初减少406,956,294.19元[1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元[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757,901.34元,较上期增加215,206,851.21元[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731,722.47元,较上期减少511,783,012.95元[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567,724.18元,较上期减少68,805,990.03元[17]
东旭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9 15:37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03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 年第 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