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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0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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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通程控股】信息披露工作制度
2024-04-19 22:5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0]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方案和延期期限[11]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3]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8] - 1/3以上监事发生变动应立即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立即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9]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超三个月应立即披露[19]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 - 董事会或监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及时披露[20] - 有关各方就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协议时及时披露[20] - 董监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21]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32] 信息报告与保密 - 重大信息获悉后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5]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2]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制度和保密制度[34] - 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36] 制度相关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等流程披露[25] - 临时报告由证券研发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披露[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定期报告监督情况[42] - 证券研发部保管信息披露文件期限不少于10年[44] - 董事会根据情节给予违规人员处分[4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8]
通程控股: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危平)
2024-04-19 22:53
公司治理 - 2023年出席3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无缺席[5]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出席1次[6] - 2023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6次,出席2次[6] 业绩与分红 - 2023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率[14] - 202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18] - 公司已连续三年高比例现金分红[1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监管培训提升履职水平[24] - 2024年独立董事用专业知识提供建设性意见[24]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22:5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 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董事会人员组成、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董事会下设证券研发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股东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通知、报告事务; (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三)协调公司与股东关系; (四)按照法 ...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4-19 22:5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一)购买或销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和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一)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 ...
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函(贺向阳)
2024-04-19 22:53
人员事项 - 贺向阳承诺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2] 公司行动 -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贺向阳承诺[2]
通程控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22:53
长沙通程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 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沙通 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长沙通程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李荻辉女士、危平女士、邹华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荻辉女士、危平女士、邹华斌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9 22:53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在 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指定专门人员协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 地考察等,并应专门会议要求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二章 职责权限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 ...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19 22:53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贺向阳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候选人并通过资格审查[1]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0] 被提名人情况 - 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董资格培训[3]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直系亲属等无违规任职持股情况[5][6][7]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19 22:53
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6] 分红比例 - 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有支出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20%[9]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调整政策需独立董事意见,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15] 特殊情况 - 无法按政策分红需披露原因及意见,方案经2/3以上股东通过[11] 派发时间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14]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22:5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沙通 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