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0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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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通程控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19 22:53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贺向阳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候选人并通过资格审查[1]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0] 被提名人情况 - 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董资格培训[3]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直系亲属等无违规任职持股情况[5][6][7]
通程控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22:53
长沙通程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 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沙通 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长沙通程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李荻辉女士、危平女士、邹华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荻辉女士、危平女士、邹华斌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9 22:53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在 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指定专门人员协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 地考察等,并应专门会议要求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二章 职责权限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 ...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19 22:53
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6] 分红比例 - 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有支出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20%[9]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调整政策需独立董事意见,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15] 特殊情况 - 无法按政策分红需披露原因及意见,方案经2/3以上股东通过[11] 派发时间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14]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22:5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沙通 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 ...
通程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22:53
会议信息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4月10日通知送达,4月18日召开[2] - 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由章棉水主持[2] 审议事项 - 多项报告及预案审议均5票赞成通过[3][4][5][6][8] 业绩分配 - 2023年度以543,582,6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2元,共65,229,918.60元[5] 后续安排 - 第1、2、3、4项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10]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22:5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24-012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各银行的授 信额度即将在本年内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 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24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 35.9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2.43 亿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2.6 亿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一年。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含商票保贴)等 ...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9 22:53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组成[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职责分工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 投资评审小组做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两次会,会前七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执行[14]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9 22:5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五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 数。 (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19 22:5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长沙通程控股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通程国际 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李荻辉女士、危平女士、邹华斌先 生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李荻辉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预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