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运集团(0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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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000531) -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12-23 18:15
股本情况 - 公司总股本为1,041,401,332股,回购专户持有9,597,000股[3] 权益分派 - 以1,031,804,3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60元,共分现金红利61,908,259.92元[3]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0.594470元,每股0.0594470元/股[3][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594470元/股[5] 时间安排 - 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12月19日获股东会通过[6]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0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12月31日[10] 分派对象与方式 - 截止2025年12月3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11] - 委托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5年12月31日划入账户[12] - 广州恒运和广州发展现金红利公司自行派发[14]
穗恒运A:每10股派0.60元,股权登记日为12月30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3 18:14
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031,804,332股为基数进行分红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1] -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分红实施细节与金额 - 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190.83万元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0日 [1]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31日 [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浪财经· 2025-12-23 03:21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由董事长许鸿生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 -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 调整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治理制度 [2] 审计委员会调整详情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袁英红,委员包括马晓茜、张华、王承志、林友强 [2] -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2]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 其中袁英红、马晓茜、张华、王承志四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袁英红为会计专业人士 [2]
穗恒运A: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2 18:14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2025年1至6月,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和热业务,占比高达96.82% [1] - 同期,其他行业收入占比为2.66%,储能业务收入占比为0.53%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68亿元 [1] 相关行业动态 - 新能源重卡行业在2025年11月出现爆发式增长,销量同比增长178% [1] - 行业呈现供不应求态势,客户直接进厂催单,生产需两班倒以满足需求,此情景被描述为十年难遇 [1]
穗恒运A(000531)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2 18: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2]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人员调整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袁英红,委员有马晓茜等[3] - 调整后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产生[3] - 调整后委员均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 - 袁英红等四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
穗恒运A: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及其附件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证券日报网· 2025-12-19 23:44
公司治理与章程修订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1] 股东回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1] 关联交易与业务运营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1]
穗恒运A: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19 23:41
公司近期重要决议 - 公司于12月19日晚间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1] - 通过的第一项议案为《关于修改及其附件的议案》 [1] - 通过的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1] - 通过的第三项议案为《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 [1]
穗恒运A(000531)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9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9月20日获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0万股,1994年1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1401332亿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1401332亿股,为人民币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3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8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0]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3] - 股东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8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董事[102] - 董事会有权决定净资产30%(含)以内对外投资等事项[105] - 拟与关联人总金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净资产0.5%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05]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担保额低于净资产10%对外担保[106] - 董事长可审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对外投资[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0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1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0] - 审计委员会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31]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8][13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43] 信息披露与报告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0]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信息[187]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现金分配股利原则上不少于可分配利润30%[166]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88] - 公司合并、分立等需依法办理登记[194][195]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97]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199]
穗恒运A(000531)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2-19 17: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1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9][10]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9][10]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6]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1]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列明相关信息[2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规则废止[29]
穗恒运A(000531)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2-19 17:31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承担公司经营和管 理的最终责任,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保护股东、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董事会充分发挥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提 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拟决议事项属于专门 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应当先提交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由该专门委员会 提出审议意见。除董事会依法授权外,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不能代替董事会的 表决意见。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和 解聘。 第六条 公司下设董秘室,负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提供支持。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进程,规范管理,化解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会议召开及通知 第七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