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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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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0005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9 19:48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 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 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 ...
金圆股份(000546)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公 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御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 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授权,公 司下属子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为名 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 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 ...
金圆股份(00054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公司应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对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 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必要的关注和引导,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并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 发布等流程,确保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保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顺 利开展。 第六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 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 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发出保密提 示函,并要求对方单位出具保密承诺函。 公司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内幕 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时向公司提供 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 ...
金圆股份(0005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董事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 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职责,进行 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 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金圆股份(00054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工 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要公司持续经营,市值管 理工作就应持续开展,市值管理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公司应当保护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 ...
金圆股份(00054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9 19:48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违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 1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科 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主要管理职能、 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除应按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 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 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并应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需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公司 ...
金圆股份(000546)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9-29 19:48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 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 1.由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2.公司持股比例虽然低于或等于 50%,但是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 的组成,或者依据协议、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即公司对其构成实际控股的公司。 (三)公司持有股份但不具有控制地位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股权比例,对各子公司享有如下权 利: (一)获得股利和其他 ...
金圆股份(00054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29 19:48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进一步规范金圆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 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 ...
金圆股份(00054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3]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6] 信息披露与协议 - 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通过后两交易日内公告[10] - 对外资助与被资助对象签协议明确金额、期限等[8] 监督与管理 - 财务资金部办理手续并跟踪监督[8] - 审计监察部负责合规检查及跟踪监督[8] 逾期处理 - 被资助对象到期未还款及时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10] - 逾期未收回前不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继续资助视同新事项[11] 违规追责 - 违规提供资助对责任人员警告、解职并追究赔偿责任[13]
金圆股份(0005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渠道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具体工作要求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9]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可与投资者充分沟通[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9]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0]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1]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并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12]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14]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权益的活动[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5] 管理职责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良好素质[18]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多项主要职责[18] 培训与档案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2] 违规处理 - 违反本制度,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