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
搜索文档
金圆股份(0005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9 19:48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1][4] 责任认定 - 董事长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8] - 信息报送部门负责人对重大差错承担直接责任[7] 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需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4][5] - 四种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6] - 四种情形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6][7] 处理措施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9] - 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时需查实原因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 差错定义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指导致更正等情况并造成损失或影响[2] 追究原则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
金圆股份(000546)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 包括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业务[2]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投机[5] - 业务类型有七种,如对现货库存卖出保值等[6] 业务操作规则 - 与有资质金融机构交易,用自身账户[6][7] - 有匹配自有资金,按额度控制规模[8] - 签出期权或净签出期权组合作套期工具应符合准则规定[7][8] 审议要求 - 预计动用保证金等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组织架构 - 设领导小组、执行小组和风控小组负责业务[12][13][18] - 审计监察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监督[14] 业务流程 - 分计划和方案审批、方案执行流程[17] 保密与责任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违规受处分[19] - 违规操作和违反保密制度造成损失由违规者担责,构成犯罪追究刑责[28] 风险管理 - 包括审查机构资信、核查交易行为等内容[21] - 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21] - 市场价格异常或接近止损限额应报告并启动止损机制[21] - 出现特定情况风控小组应向领导小组汇报[22] 信息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应披露[25] 档案管理 - 业务档案保存至少十年[26]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时按法规执行并修订[30]
金圆股份(00054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29 19:48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60546",简称为"金圆投票"[7]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7]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为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股东相关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6] - 股东表决权数量是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总和[12] 公司操作要求 - 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事项[5] - 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信息[6] - 网络投票开始前二日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投票结果统计与查询 - 网络投票系统合并计算交易和互联网投票数据[15] - 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6] - 股东会次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17] - 可通过互联网系统查一年内投票结果[17] 细则规定 - “以上”含本数[19] - 抵触时按法规执行并修订[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 时间 - 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21]
金圆股份(000546)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09-29 19:48
制度规范 - 规范接待推广行为,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2][3] - 接待推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3][4] 责任划分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6] 人员要求 - 接待推广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6] 活动限制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十五日内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9] 信息披露 - 业绩说明会等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9]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次日开市前披露[15] 沟通管理 - 与调研机构沟通前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0] 登记制度 - 接待推广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定期报告[13][14] 违规处理 -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立即媒体公告[14] - 违反制度规定相关方承担责任[15] 制度执行 - 与法律法规抵触按其执行并及时修订[17] 制度权责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7]
金圆股份(000546) -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025-09-29 19:48
财务组织与人员管理 - 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6] - 总部设财务资金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等工作[6] - 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由总部委派或招聘,负责人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8] -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需办清交接手续,不同层级人员监交规定不同[8] 会计核算与政策 - 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人民币[11] - 公司及子公司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估计进行会计核算[11] - 变更会计政策和估计需经董事会审议,达标准要履行相关审议程序[11] - 总部财务资金部制定统一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会计政策等[11] - 公司及子公司独立设置账簿,独立核算盈亏[11] 资产盘点与报告 - 公司对所有存货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面盘点[16] - 公司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17] - 子公司需每月六号前向公司报送资产负债表等月报及年报、半年报[21] - 公司财务报告需按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要求定期编制,按月、季、年及时对内对外报送[21] 资金与成本管理 -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管理[15] - 公司应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14] - 公司对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14] - 财务资金部定期对应收账款及账龄进行统计分析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 - 公司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按财务预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18] - 公司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分解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19] 审计与披露 -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报,审计报告需提交董事会批准[22] - 财务资金部严格审批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财报披露前需经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按规定时间和格式编制报送财报,相关人员对会计信息负责[22] - 公司按规则及时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快报等信息[22] 财务分析与档案管理 - 财务资金部运用技术方法分析经营成果等并编制分析报告[23] - 财务资金部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向管理层报告并预警[23] - 会计档案含凭证、账簿等多种文件,需妥善保存[25] -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保管期限为30年,月、季度财报为10年,年度财报永久保存[28] - 保管期限到期,档案管理员申请销毁,经审批后执行,销毁清册永久保管[29]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公司按制度管理境外子公司[31][32]
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29 19:46
审计机构 - 公司拟续聘重庆康华作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 - 重庆康华2023年全国综合评价排名50位[2] - 2024年末重庆康华合伙人22人,注会126人,签过证券报告注会15人[2] 财务数据 - 2024年度重庆康华收入9703.16万元,审计收入807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1.72万元[3] -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较2024年下降[6] 其他信息 - 签字注会吴良辉、谢洪奇近三年各签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 - 重庆康华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同行业0家,职业保险限额10200万元[3] - 重庆康华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其他处罚处分[3] - 2025年9月29日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7]
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19:46
公司治理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2] - 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部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5][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77,648,262股,均为普通股[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股份收购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1]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7]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9] - 董事会有权决定涉及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净资产50%以下的投资、对外担保和资产处置事宜,超过则需组织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3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4]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至五名,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3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0]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适用现金分红[40]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43] 公司合并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系统公告[44]
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29 19:45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14:30; 6.会议的 ...
金圆股份(000546)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9 19:45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09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09 月 29 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幢 30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永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根 ...
金圆股份(000546.SZ):获得政府补助2965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9-29 18:08
政府补助 - 公司子公司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2965万元 [1] - 补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66% [1] 财务影响 - 政府补助款项将直接计入公司当期收益 [1] - 补助对当期净利润产生显著正面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