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德股份(000567)
icon
搜索文档
海德股份(000567)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25 22:05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广西先生。 6. ...
海德股份(000567) -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21:24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关于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1/F,TowerT4,ChinaResourcesBuilding,No.1ChangxingRoad,WanbailinDistrict,Taiyuan,Shanxi 电话/Tel:(+86)(351)7032237/38/39 传真/Fax:(+86)(351)7024340 网址/Website: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4 月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之 法律意见书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 1 号华润大厦 T4 楼 21 层邮编:030021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关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编号:GPBA3218004 致: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齐春艳、张蓓蓓律师 出席了海德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5 20:50
股本结构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元[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4,592,155元[4] - 1992年定向募集总股份为13500万股[10] - 1993年调整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6000万股[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54,592,1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股东权益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未执行可起诉[1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权[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9]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6] -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5]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占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84]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数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89][90][9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8]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4-25 20:50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其 ...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20:5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5]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低于50%等情况,须经董事会批准;占比达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批准[8] -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除披露并审计或评估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报董事会批准;占比达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投资前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1][12] 利润分配与审计 - 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或转增)事项[16]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特定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将相关事项及影响向股东会说明,若影响当期利润,应按孰低原则确定预案[17] 委员会设置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负责人,前者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8]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不受此限[2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5] - 董事会会议议题由董事长决定,通知由董事会秘书拟定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分送[25]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7]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2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9] - 特殊情况下增加新的议案或事项,需到会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审议和决议[30] - 特定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部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部分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董事会表决结果由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35]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可采取书面、电话等形式召开并通讯表决[35]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36]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及时书面报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时应回避,决议须由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3][34] 文件保存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书面文件、会议记录、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38][49][40] - 董事会决议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内容,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通知发出时间和方式等内容[38][39]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题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具体理由等[51] - 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后应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决议公告披露前,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2] 其他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43]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20:50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及公司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
多元金融板块走高 九鼎投资涨停
快讯· 2025-04-14 13:57
多元金融板块市场表现 - 九鼎投资涨停 [1] - 海德股份封板 [1] - 鲁信创投、华金资本、香溢融通、弘业期货、翠微股份跟涨 [1]
海德股份(000567)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9 17: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上午10:30通讯召开[1] - 本次会议应到、实到董事均为7人[1] 议案表决 - 多项修订议案表决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4][6][8][9] 股东大会安排 - 同意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 - 部分修订议案将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3][5]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5-04-09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半数以上同意选举[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3]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履职异常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3][14]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委员会规定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33] 公司协助与保障 - 公司指定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等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0]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公司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1]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8] 履职阻碍处理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2] 责任保险 - 上市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0]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4-09 16: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关联交易决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特殊事项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事项应逐项表决[29] 实施与保存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2个月内实施[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回购与撤销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7] - 董事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7]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