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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0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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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00056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3 20:32
制度通过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1] 审计安排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2] - 独立董事等需评估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力等并记录[2] 年报审议 - 独立董事应关注业绩预告及更正情况[3]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3] - 独立董事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并重点审核[3] - 异议时经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3] 沟通协调 - 公司指定董秘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4] 保密义务 - 年报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且禁买股[4]
海德股份(00056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2-03 20:32
制度通过 - 制度于2025年12月3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资助对象与条件 - 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部分情况可豁免[2][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关联董事回避,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6] 资助限制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资助[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资助前风险调查、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监督[8] - 风控法务部门负责合规检查监督及责任追究[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资助事项信息披露[9]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0] - 披露内容需包含关联关系、风险防范措施等[11] - 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子公司提供资助需披露其他股东情况[11] - 董事会需评估并披露利益、风险和公允性[11] -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发表意见[11] - 需披露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1] - 已披露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及采取补救措施[12] 适用范围与解释 - 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1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15]
海德股份(000567) -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2025-12-03 20:32
制度情况 - 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3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3] 监督管理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为专门监督管理机构[4] - 监督关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多方面问题[4][5][6][7] 举报与披露 -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职情况[7] - 应披露事项需及时披露[11]
海德股份(000567) - 反舞弊管理办法
2025-12-03 20: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办法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 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 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 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反舞弊管理活动。公司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考本办法制订其具体的反舞弊办 法。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四) 虚构业务、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使公司为该 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五) 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七) 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 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 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 ...
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20: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 ...
海德股份(0005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2-03 20:32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及公司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 ...
海德股份(00056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2-03 20:32
资金占用管理 - 限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5] - 财务管理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并建立预警机制[8][9]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6] 资产侵占处理 - 发生侵占资产情形,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拒不纠正则采取法律措施[10] 资金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相关规定[11] 责任追究 - 发现协助侵占资产,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调查提追责建议[14]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人给予处分,造成损失可追究法律责任[14]
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3 20: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 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 人。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经济、管理、证 券等工作经验;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 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之一的; ...
海德股份(000567)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03 20:32
制度规定 - 信息披露制度经2025年12月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审核,重大信息需董事长批准[3] - 向特定外部报送定期报告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保密要求 - 未公开重大信息作保密信息,登记内幕知情人[5] - 外部行政主管单位需出具一次性保密承诺函,有效期不超1年[6] 信息管理 - 对外报送材料由证券事务部门统一保管,保存不少于10年[7] - 发现信息有误24小时通知停用,48小时重新报送[7] 违规处理 - 外部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不得利用信息买卖证券[9] - 外部保密不当致泄露,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2]
海德股份(00056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3 20:32
制度审议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合同与资产 - 控股子公司签订金额超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合同前,应提交公司同意[10] - 控股子公司购置或处置金额超50万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固定资产须事先向公司请示[12] 会议材料 - 控股子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董事会召开五日前将会议材料报公司证券事务部门[7] 报告与计划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最迟不超2月底报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9] 公司权利 - 公司依照所持股份份额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获得利益分配、行使表决权等权利[5][6] - 公司享有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6] 财务制度 - 控股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11] 担保规定 - 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或相互担保[13][14] 报表报送 - 控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征,按公司财务部要求定期报送相关报表及报告[12] 投资决策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需经可行性论证、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审核、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4] - 控股子公司获批准投资项目应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进展[17] 信息报告 - 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制度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及时报告重大信息[19] - 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9] 审计要求 - 控股子公司需配合公司完成外部审计及接受内部或外聘审计[22] -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多项内容进行审计[22] - 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调离子公司须实行离任审计[21] 薪酬考核 - 控股子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薪酬管理及考核机制并报公司审核[24] 奖励惩罚 - 公司可对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予以额外奖励[25] - 控股子公司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