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0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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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
2023-10-26 19:47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反舞弊工作条例(2023年10月)
2023-10-26 19:47
反舞弊工作条例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工作条例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 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 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和报 告;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第三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 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 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 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 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6 19:4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新当选董事自动成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日 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主任委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19:4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 1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 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应当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策,支持并配合公司依法依规履行对外担保事 项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 为他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从事违规担保行为 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拒绝,不得协助、配合、默许。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19:44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规范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 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 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6 19:4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焦 作万方")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忠实诚信地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要求公平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 披露的信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内部审计工作条例(2023年10月)
2023-10-26 19:4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条例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风险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 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 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持续提高经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帮助公司实现其 目标。 第三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门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内部审计事项。内部 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财务部门领导且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工作条例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授权范围内,应当以业务环节 为基础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 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 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 ...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6 19:44
总经理工作细则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 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 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4.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事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