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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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腾文)
2024-03-25 19:01
作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 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相关事项和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保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 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9 次,本人亲自按时出席了任职 期间内的 19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 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 ...
高新发展: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5 19:0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建筑施工收入73.1842572012亿元,占合并报表收入91.39%[2]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2023年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情况[2] - 建筑施工收入确认是关键审计事项,执行多项程序[2][3]
高新发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5 19:0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 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 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 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 ...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5 19:0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拟订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制度; (二)执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拟定选聘评价标准;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选聘议案前,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 1 -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审计委员会进行年度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的选聘、审计工作质量评估及对审计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包括 但不限于: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 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内 ...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3-25 19: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8] 影响债券交易价格因素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管理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在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买卖情况[2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管理档案[22] - 公司对违规自查情况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34] 登记表填写 - 公司股东等研究重大事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9] - 中介机构受托事项有重大影响时应填写[19] - 收购人等发起方涉及重大影响事项应填写[19] 内幕信息产生处理 - 内幕信息产生时知情人须告知董秘并填写附表、签署承诺书[20] 重大事项记录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签名[21] 外部信息使用 - 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内幕信息时,外部单位及人员为外部信息使用人[26] 内幕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流转以合法合规及签署保密协议为前提[28] 制度生效 - 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6] 档案记录要求 - 内幕信息事项应一事一记,不同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38] 填报内容 -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38] -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38] 承诺事项 - 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43] - 承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控制知情人范围[43] - 承诺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相关环节知情人信息[43] - 承诺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操纵股价[43] - 承诺承担内幕信息传递、使用与管理不当的全部责任[44]
高新发展: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25 19:0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 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我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 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2.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9 次,本人亲自按时出席了任职 期间内的 19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 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 ...
高新发展: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5 19:01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为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1] - 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担任其他职务[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高新发展: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3-25 19:01
商誉相关 - 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为47300万元[2] - 资产组账面金额为128288153.03元,分摊商誉原值为143186939.00元[5]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为290053978.61元[11] 业绩预测 - 2024 - 2028年预测期营收增长率33.37% - 57.02%,利润率0.08% - 15.15%,净利润200836.16 - 145347070.03元[14] - 2029年稳定期营收增长率0%,利润率15.15%,净利润145347070.03元[14] 其他数据 - 折现率为12.54%[14]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为473000000.00元[14] 结论 - 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减值[3]
高新发展: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5 19:01
业绩与分配 - 2023年度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52元,共派现53,546,560元[1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7][9][12][15][17][22][24][28][31][32]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票同意[20] -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26] 审议通过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并提交股东大会[8][16][21]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3] 制度修订 - 制定《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30] - 修订《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31][33][34][35][36] 组织架构 - 同意对总部组织架构及职能职责进行调整[37][38] 其他 - 肯定独立董事2023年度工作[39] - 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议案(七)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0]
高新发展: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5 19:0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593753658亿元[1]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6699.197256万元[1] - 2023年末有息债务规模25.14亿元,一年内需偿还9.42亿元[4]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523.603739万元[2] - 以3.5228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52元,共派现5354.656万元[3] - 2023年现金分红较2022年上涨508%,派现占比82.08%[5] 其他 - 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