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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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2 19:05
业绩预告基本信息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业绩同向下降[3] - 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是初步测算结果,与事务所无重大分歧[4] - 业绩预告准确性可能受未知变化影响,具体数据以2024年度报告为准[7]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7] 业绩具体数据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5400万元 - 81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87% - 85.2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1200万元 - 39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0.65% - 94.05%[3] -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53元/股 - 0.230元/股,上年同期为1.039元/股[3] 业绩变动原因 - 2023年9月子公司控股权转让增加上年同期净利润约1.5亿元,本报告期无此影响[5] - 功率半导体部分产线产能未充分利用,厂房及产线折旧等固定费用影响当期损益[6] - 公司计提存货、商誉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
高新发展: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21:25
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 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大会"),对本次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审查了公司 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 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 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本法律意见所 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 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本次大会的 ...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1:25
会议情况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发出通知并召开[2]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选举结果 - 漆佳红当选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3] - 选举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其他信息 - 漆佳红简历见公告(2024 - 65)[6]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1:25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6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 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四川省 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 8 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周志、冯东、李小波、徐亚平、杨棋钧、 龚敏、张腾文、马桦、王华清出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推荐,本次会 议由董事周志主持,公司监事漆佳红、郑辉、晏庆列席了会议。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周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公告
2024-12-30 21:25
战略与ESG委员会 - 原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3] - 修订后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3] - 修订后增加ESG相关事宜战略发展及管理等职责[3] - 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战略与ESG工作小组[3]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 提名委员会 - 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等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7] - 委员由4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7]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联络等事项[8]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1] - 工作小组应包含董事会事务等职责部门人员[12] - 新增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职责[12] - 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其他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细则废止[6][9][15] - “第四章 决策程序”与“第五章 议事规则”合并为“第四章 议事规则”[14]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19]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4-12-30 21:25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 5 名董事组成,至少含 1 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会议提前 2 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与表决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6]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 工作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原细则废止[15]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21:25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61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4-12-30 21:2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联络、 会议组织、会议材料准备等事项。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4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2-30 21:25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 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九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 事3名,成员(简历附后)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周志先生(董事长)、冯东先生、李小波先 证券 ...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4-12-30 21:25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定期会议至少每年一次,临时会议主任提议[1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原细则废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