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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0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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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劭)
2024-04-22 21:1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邵劭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相关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邵劭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起在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 学院任职,教授、博导,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代表性论著有《证据法视野下的测谎研究》(专著)、《我国刑事缺席审判程序 中的异议权》(载《中国法学》)等。自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
顺发恒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21:1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 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 ...
顺发恒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21:1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能力,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赋予的职权。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
顺发恒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刚)
2024-04-22 21:1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八次,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不存在委 托出席及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 开股东大会四次,股东大会均采用了方便快捷的网络投票机制,充分考虑了中小 投资者投票权利和利益。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 事姓名 |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 是否连续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召 | 实际出席 | 委托出席 | 两次未亲 | 报告期内召 | 实际出席会议 | | | 开会议次数 | 会议次数 | 次数 | 自出席 | 开会议次数 | 次数 | | 郑刚 | 8 | 8 | 0 | 否 | 4 | 2 | 本人郑刚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顺发恒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4-22 21:14
第一条 为了促进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根据实 际需要召开会议。独立董事对专门会议所议事项进行独立讨论,从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判断决策,并形成会议决议或讨论意见。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 ...
顺发恒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2 21:14
会议时间 - 2024年5月14日14点30分开现场会议[1] - 2024年5月14日网络投票[1] - 2024年5月7日为股权登记日[2] - 2024年5月10日8时至16时登记[8]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3楼会议室[3] - 登记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631,简称为顺发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至15:00[15] 议案情况 - 议案8和9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9关联股东需回避[6][7] - 议案10至12为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通过[7] - 提案12.00、13.00、14.00分别涉及修订相关制度条款[19]
顺发恒业: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2024-04-22 21:1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为,保 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 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险、注重投资收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应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 投资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 ...
顺发恒业: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2 21:1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章程 公 司 章 程 (修订稿) (本次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二 O 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第三章 | 股 份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2 | ...
顺发恒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1:14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10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 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杭州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管大源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年度报告》详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 2 ...
顺发恒业: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2 21:14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资金往来事项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 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执行。 本公司、纳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