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0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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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能: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不存在资金困难
证券日报· 2025-10-09 17:16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顺发恒能10月9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不存在资金困难,并会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
顺发恒能(000631) -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5-09-16 17:31
股份回购 - 2022年4月14日计划回购2800 - 5531.176万股,占比1.15% - 2.27%,不超5.2元/股[2] - 截至2022年9月15日累计回购5531.1694万股,占2.31%,支付2.2012313301亿元[3] 员工持股计划 - 2025年参与对象认购1.1726079128亿份,缴纳1.1726079128亿元,对应5531.1694万股[6] - 2025年9月15日5531.1694万股过户,价格2.12元/股,占2.31%[7] - 存续期66个月,分三期解锁,比例30%、30%、40%[7][8] - 控股股东未参与,部分董高参加,放弃表决权,事务独立[9]
顺发恒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11 20:13
公司战略转型 - 顺发恒能全资子公司顺发能城已退出传统房地产开发业务 基于战略转型需要优化资源配置 [2] - 顺发能城资产规模超过近期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及减资操作调整资本结构 [2] 资本运作细节 - 以14.50亿元人民币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从23.00亿元人民币增至37.50亿元人民币 [2] - 对顺发能城减资22.50亿元人民币 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亿元人民币 [2] - 公司仍持有顺发能城100%股权 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新营业执照 [2] 时间节点 -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 - 减资事项于9月11日晚间通过公告披露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
顺发恒能(000631) -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11 17:00
资本变动 - 2025年6月6日会议通过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议案[1] - 顺发能城以14.50亿元资本公积转增,由23.00亿增至37.50亿[1] - 顺发能城减资22.50亿,现注册资本15亿元[1][2] 公司信息 - 公司持有顺发能城100%股权[1][3] - 顺发能城法定代表人为陈利军[2] - 经营范围含供电、发电等项目[3]
顺发恒能: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8 21:38
公司治理动态 - 顺发恒能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顺发恒能: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08 20:41
公司治理变动 - 顺发恒能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1] - 会议选举裘亦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裘亦文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1]
顺发恒能(0006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08 19:17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应适用的其他人员[2] 薪酬方案确定与实施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授权委员会确定高管薪酬方案[3] - 人力和财务部负责薪酬方案具体实施[3] 董事薪酬情况 - 兼任高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不领董事津贴[5][6] - 不承担管理/经营指标的董事无薪酬,费用公司承担[6] - 公司给独立董事发津贴,按股东大会标准执行[7] 薪酬构成与支付 - 兼任高管的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8] - 基本薪酬按月现金支付,绩效薪酬按考核结果兑现[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0]
顺发恒能(0006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8 19: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连续任职不超6年[7] 独立董事补选 - 因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6]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特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就提名或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13] 公司相关规定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7]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16] - 采纳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延期建议[17]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19] - 可建责任保险制度[19] - 给予津贴且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9]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无其他利益[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