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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能(0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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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能(000631) -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8 19:17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本公司均指本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资金往来事项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 金。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发生的真实交易为基础,公司 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1、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关联方使用,但公司 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 ...
顺发恒能(0006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9:17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适应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 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的事项;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顺发恒能(0006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8 19:17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辞任应当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 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 的情况)等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 ...
顺发恒能(0006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8 19:17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
顺发恒能(0006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8 19: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 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 及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 股权投资、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 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 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 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
顺发恒能(000631)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9-08 19:16
经审查,裘亦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裘亦文将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不再担任非独立 董事,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裘亦文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9 日 附件:个人简历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能 公告编号:2025-5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职 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裘亦文(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止。 裘亦文,男,1986年11月生,浙 ...
顺发恒能(000631) - 关于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08 19:15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邮编:200336 Building 34, Hongqiao Guesthouse, 1591 Hongqiao Rd., Shanghai, p.c: 200336 电话:+86 21 68769686 Tel:+86 21 68769686 传真:+86 21 68769686 Fax: +86 21 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顺发恒能(000631) -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08 19:15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能 公告编号:2025-53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3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利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 ...
顺发恒能: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00:06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将于2025年9月6日届满 [1] - 第一个锁定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6日 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为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9月6日 [4] 持股计划股票过户情况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50,000,072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3月5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2] 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 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达成 对应解锁比例为94% [6] - 公司2024年度累计营业收入3.19亿元 超过目标值3.18亿元 [5][6] - 可再生清洁能源及相关技术应用板块2024年度累计净利润2,605.62万元 超过目标值2,308.81万元 [5][6]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13名持有人因锁定期内离职 其持有份额已转让给具备资格的受让人 [7] - 2名持有人2024年绩效等级考核为B 个人解锁系数80% [7] - 1名持有人2024年绩效等级考核为C 个人解锁系数60% [7] 可解锁股票数量 - 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后可解锁比例为首次授予部分份额的30% [7] - 符合解锁条件并分配的股票数量为21,149,042股 [7] 后续安排 - 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 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处置第一批次已解锁股票 [8] -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8]
顺发恒能(000631) -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04 17:30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能 公告编号:2025-52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 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 额外锁定期将于2025年9月6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2024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情况,现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 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