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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力 特(000635)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6 15: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1日发出,10月23日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7] 公告发布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及指定报刊[3][4][6][7]
英力特(00063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6 15:3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4.13亿元,同比微增0.0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2.80亿元,同比下降6.97%[4] - 营业总收入为12.80亿元,同比下降6.97%[1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184.94万元,但亏损额同比收窄31.64%[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47亿元,亏损额同比收窄4.07%[4] - 净亏损为2.47亿元,较上年同期净亏损2.58亿元收窄4.07%[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850元,较上年同期-0.8498元有所改善[20]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总成本为14.99亿元,同比下降6.17%[19] - 研发费用为108.75万元,同比大幅下降52.98%[19]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亿元,但同比改善26.2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亿元,较上年同期-4.14亿元改善26.23%[21][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15亿元,同比下降4.82%[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39.27万元,主要由于购建长期资产支付6939.27万元[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8亿元,同比增加86.04%,主要因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8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6.80亿元及取得借款8.03亿元[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51亿元,较期初增加4.33亿元[22]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51亿元,比期初增长2217.34%,主要因收到再融资募集资金[7]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至450,826,665.79元,相比期初19,454,506.02元,增长约2,217%[16]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7089.19万元,比期初增加1061.04%,主要因预付燃料等款项增加[7] - 预付款项大幅增加至70,891,888.95元,相比期初6,105,880.42元,增长约1,061%[16] -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至135,192,426.14元,相比期初73,169,277.06元,增长约85%[16] - 存货减少至94,536,942.30元,相比期初123,812,608.27元,下降约24%[16] - 短期借款增加至628,127,771.46元,相比期初552,596,019.72元,增长约14%[17] - 应付账款减少至316,393,285.29元,相比期初518,037,160.36元,下降约39%[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至170,638,333.31元,相比期初65,131,523.55元,增长约162%[17] 所有者权益变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43亿元,较上年度末大幅增长40.2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长至1,543,319,303.21元,相比期初1,100,116,820.25元,增长约40%[17]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1,451,347,596.39元,相比期初1,203,922,119.33元,增长约21%[17]
英 力 特(000635)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025-10-08 15:46
融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91,046,021股A股,发行价7.51元/股,募资总额683,755,617.71元,净额679,483,919.60元[15] - 本次发行股票募资总额不超70,000万元,拟投向多个项目,投资总额135,412.92万元[17][19]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8月5日,公司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41,413.90万元[21] - 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承诺募资25,000.00万元,自筹26,478.02万元[22] - 热电分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承诺募资10,000.00万元,自筹9,798.12万元[22] - 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承诺募资15,000.00万元,自筹5,137.75万元[22] 费用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5日,公司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7.04万元(不含增值税)[23] - 发行费用含保养费28.30万元,承销费330.19万元,律师费27.36万元,审计验资费41.32万元[23] 其他金额 - 金额为人民币15450万元[24]
英 力 特(0006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5-10-08 15:46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91,046,021股A股,募资总额683,755,617.71元,净额679,483,919.60元[1] 项目投资 - 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拟用募资25,000.00万元[5] - 热电分公司光伏项目拟用募资10,000.00万元[5] - 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调整后拟用募资12,948.39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拟用募资20,000.00万元[5] 其他事项 - 2025年9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募资投资额议案[7] - 保荐人对调整事项无异议[8]
英 力 特(0006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0-08 15:46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91,046,021股A股,发行价7.51元/股,募资总额683,755,617.71元,净额679,483,919.60元[2] - 公司发行费用427.17万元(不含税),已预先支付47.04万元(不含税)[7] 资金投入与置换 - 截至2025年8月5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41,413.90万元,拟置换39,935.87万元[5] - 2025年9月29日董事会同意置换募投项目39,935.87万元、发行费用47.04万元,合计39,982.91万元[11] 项目投资 - 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投资总额87,250.59万元,拟用募资25,000.00万元[5] - 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12,835.20万元,拟用募资10,000.00万元[5] - 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投资15,327.13万元,拟用募资12,948.39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用募资20,000.00万元[5] 审核意见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及支付费用说明如实反映实际情况[12] -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13]
英 力 特(000635)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08 15:46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统一领导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7] - 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8] 信息披露执行 -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执行部门,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9] -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受本办法约束,其他披露义务人应依规履行义务[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重大交易披露 - 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应及时披露[17] -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按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事项披露 - “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多种特定情况的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除提供担保)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实现扭亏为盈需进行业绩预告[26] 其他事项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4]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0] - 董事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晓重大信息后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通报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门[34] -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预警机制,监控和预警涉及金额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36]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第一责任人[37] -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保管等工作[38]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知晓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41] - 公司发现特定对象稿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38]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5] - 依据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处分,处理结果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报证券监管机构或深交所备案[48] - 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3]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3]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3]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存档管理负责[4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监督[47]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51] -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52]
英 力 特(000635)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
2025-10-08 15:46
授权类型 - 董事会授权分基本和特别授权,分别规范常规和特定业务[3] 授权范围 - 可部分授权董事长、总经理,重大高风险投资不得授权[5][6] 授权标准 - 授权额度与经济财务指标挂钩[7] 授权管理 - 坚持授权不免责,动态管理,可调整或收回授权[11] 授权规定 - 本办法经审议通过生效,废止原规定[17]
英 力 特(000635)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6
制度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2][3][4] 沟通内容与对象 - 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5] -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机构、媒体、监管部门等[6] 沟通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股东会、互动易平台等[6]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设联系渠道并保证畅通[6][7] 活动安排 - 公司可安排现场参观等活动,沟通要符合原则避免内幕信息泄露[7]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股东,可会前与投资者沟通[9] 说明会情形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9][10] 责任分工 - 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3] 人员要求 -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八类情形[15]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五项素质和技能[15] 培训与档案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5]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16] - 公司开展活动需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1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英 力 特(000635)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6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管等[9]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信息需登记[12] 登记备案要求 - 知情人3个交易日内交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备案[10]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1] - 重大事项需填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3] 信息报送 - 重大事项披露后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交易所[15]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15] 保密与追责 - 知情人对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7]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8] 制度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20] - 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