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000850)

搜索文档
华茂股份(000850)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16:3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7.61亿元,同比下降4.1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81.76万元,同比下降105.5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48.49万元,同比下降35.44%[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5元/股,同比下降114.29%[4] - 公司营业总收入本期为7.61亿元,同比下降4.16%[16] - 净利润本期亏损4114.21万元,同比扩大102.89%[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4081.76万元,同比扩大105.48%[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5元,同比下降114.29%[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7.52亿元,同比下降3.89%[16]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43.63%至924.20万元,主要因有息负债减少及融资成本下降[7]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亿元,同比下降2.8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亿元,同比恶化2.83%[19]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8.24%至1125.29万元,主要因上期股权转让收回资金较多[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50,000.00[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0,421,200.89,同比增长605.1%[2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868,285.38,同比增长55.0%[20]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82,300,000.00,同比减少31.8%[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52,915.51,同比增长5,597.5%[20] 筹资活动现金流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7,000,000.00,同比增长45.8%[2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559,568,564.81,同比增长14.2%[2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471,888,246.49,同比减少41.9%[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248,572.76,去年同期为-379,500,262.25[2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124.52%至1.56亿元,主要因采购原材料货款未结算[7]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17,300,484.01元,较期初441,711,041.86元有所下降[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094,832,016.00元,较期初1,146,750,503.00元减少[1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77,868,304.49元,较期初389,475,417.97元减少[13] - 存货期末余额为913,241,280.09元,较期初849,770,789.50元增加[13]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338,266,080.83元,较期初3,267,676,370.29元增加[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778,961,210.43元,较期初3,806,218,309.98元减少[13]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7,117,227,291.26元,较期初7,073,894,680.27元增加[13]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149,797,009.43元,较期初1,151,121,226.08元略有减少[13]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97,739,367.02元,较期初198,807,133.72元显著增加[13] - 合同负债本期为2.14亿元,同比下降9.10%[14] -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为908.69万元,同比下降68.04%[14] - 长期借款本期为5.31亿元,同比下降4.38%[1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141.85万元[5]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本期为905.09万元,同比由负转正[17] 股东和股权信息 -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40%,共计437,860,568股,其中165,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0]
华茂股份2024年净利润翻倍,但营收下滑6.21%,“乘风”牌纱线能否扭转局面
金融界· 2025-04-07 07:45
文章核心观点 - 华茂股份2024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但营收下滑,暴露出市场竞争压力,未来增长前景存在不确定性,需采取积极措施提升竞争力以保持持续增长 [1][6] 营收下滑背后的市场挑战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21%,连续第二年下滑,反映市场竞争困境 [4] - 主要产品“乘风”牌高档纱线和“银波”牌坯布市场需求减弱,行业低迷下未能扩大市场份额 [4] - 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营收,2024年棉花价格下行致采购成本增加,压缩利润空间,价格不确定性是主要挑战 [4] 净利润增长的背后:非经常性损益的贡献 - 2024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07.41%,主要得益于非经常性损益,扣非后净利润远低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显著提升 [5] - 投资业务对净利润增长起重要作用,持有金融股权带来可观收益,但依赖投资收益的增长模式不可持续 [5] 研发投入下降,创新能力存疑 -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为1.11亿元,同比下降5.63%,绝对值下降反映创新投入不足 [6] - 虽获多项科技成果和专利授权,但成果转化为市场竞争力有待观察,高端面料和功能性产业用布领域竞争激烈 [6] - 研发投入减少可能影响技术优势,若不加大投入,未来市场份额可能被侵蚀 [6]
华茂股份(00085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6 15:45
审计相关 - 审计对象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3日[7]
华茂股份(00085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06 15:45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32.68亿元,同比增长9.14%[27]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7.33亿元,同比下降24.55%[27]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38.06亿元,同比下降13.62%[27]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8.09亿元,同比增长27.81%[27] - 2024年末负债合计25.42亿元,同比下降13.23%[27]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45.32亿元,同比增长1.35%[27] - 2024年末资产总计70.74亿元,同比下降4.40%[27] - 2024年末货币资金4.42亿元,同比增长11.33%[27] - 2024年末应收账款3.89亿元,同比增长8.40%[27] - 2024年末存货8.50亿元,同比增长1.82%[27]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33.44亿元,较2023年度下降6.21%[29] - 2024年度营业总成本32.22亿元,较2023年度下降7.4%[29] - 2024年度净利润2.76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21.8%[29]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7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107.4%[29] -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62.77%[31] - 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亿元,2023年度为 - 1.59亿元[31] - 202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9亿元,较2023年度缺口扩大[31]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31元/股,2023年度为0.15元/股[29] - 2024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61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3.19%[31] - 2024年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26亿元,较2023年度大幅增长[31]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4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5] - 因管理层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涉及重大判断及估计,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9] - 因确定存货减值准备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不确定性,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2]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按公允价值考量和评价几乎所有投资业绩[70] - 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71] - 外币交易初始确认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102] -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一方时确认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107] -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123] -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等,除原材料外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用计划成本核算[153] -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关系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162] - 公司将满足特定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70] 历史股本变动 - 1998年6月22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注册资本为17000万元[48] - 2001年3月实施增资配股方案,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公开配售1500万股,股本增至18500万元[48] - 2004年8月实施增资配股方案,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公开配售36934051股,股本增至492454017元[48] - 2005年12月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3.4股对价股份[49] - 2011年3月实施转增股本方案,股本增至943665009元[49]
华茂股份(000850)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06 15:45
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额为1,035,723,845.89元[5] - 2024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141,232,768.67元[5]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326,173,146.36元[5] - 2024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为850,783,468.20元[5] 子公司往来资金 - 安徽华茂织染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253,439,004.11元,年末245,022,527.69元[5] - 安庆和赢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213,635,221.70元,年末213,767,633.69元[5] - 安徽华经新型纺织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170,674,417.20元,年末166,914,417.20元[5] - 安庆市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165,141,065.53元,年末96,538,102.93元[5] - 安庆华茂佰斯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98,916,037.79元,年末22,925,828.58元[5] - 阿拉尔市新凯纺织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97,277,523.64元,年末97,924,378.58元[5]
华茂股份(0008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
2025-04-06 15:4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职责[2]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7] - 竞争性谈判需邀请两家以上(含两家)商谈报价[7] - 公开招标通过官网等发布公告邀请投标[7] - 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投标[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6] - 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等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8] - 对选聘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及时报告董事会处理[17] 聘用解聘规定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特定六种情况应改聘事务所[12] - 除规定情形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2]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13]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 其他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 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5]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7]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0]
华茂股份(0008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6 15:4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 公司需做好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处理好信息披露与保密关系[5] 定期报告规定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0]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8] - 定期报告编制后依次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披露[21] - 公司需与深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书面申请[22]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8]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22]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需立即披露,进展变化也需及时披露[15][17]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3] 临时报告流程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签发披露[22] 保密与责任 - 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7] - 公司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发布、披露内幕信息[27] - 公司应对内刊、网站等资料严格管理,防止泄漏未公开信息[2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27]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24]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9] - 各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监管部门另有处分可合并处罚[29]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30]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华茂股份(0008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6 15:4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5] 档案管理 - 各部门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交证券部备案[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5]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部门[14] - 公司有权对违规人员问责处分[17] - 对持股5%以上股东等违规保留追责权利[17] 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文档信息 - 文档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相关内容[20]
华茂股份(0008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6 15:4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17] 工作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5]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多种形式[6] 职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9] 活动与档案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1][12] 媒体与信息披露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媒体采访计划和拟报道文字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3] - 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履行披露义务[13] 其他要求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2] - 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证券部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14] - 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华茂股份(00085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2025-04-06 15:4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银行对账单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内部审计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7]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投资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2]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协议公告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主要内容[7] 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20]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制度十二条履行程序;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15]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18]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现场调查与核查报告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