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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装备: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 12 月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 审核。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关联交易决策 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是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的日 常办事机构,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 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门或人员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关联人、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 ...
冀东装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 12 月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 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三条 公司战略发展管理部门是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 事机构,战略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 的部门或人员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
冀东装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 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 12 月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
冀东装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7
关联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能控制或持股50%以上的公司或主体[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1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披露[13]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 特殊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审批规定[16] - 公司因放弃权利发生关联交易,按规定适用相应审批程序[17]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8]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定价遵循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法、协议定价等原则[2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协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信息披露 - 公司按深交所规定对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披露文件格式及内容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法规为准[25]
冀东装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 12 月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 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 事机构,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 作,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提名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门 或人员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第二章 ...
冀东装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2-12 17:07
证券代码: 000856 证券简称: 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3 提名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俊民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八、被 ...
冀东装备: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证监会令〔第 220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在公司章程 中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并制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明确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任期、职责范围、 议事规则、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根据上述规定,对原章 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修订。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原章程: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 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冀东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2-12 17:0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核实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 提名人的提名方式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 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本次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有关《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 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完全有能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同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
冀东装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0]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事项提建议[21] - 战略委员会就相关事项提建议[22] - 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就相关事项提建议[22] 独立董事其他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5] 会议资料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6]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30] 制度相关 - 与国家规定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31]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31] - 自审议通过施行,原制度废止[31]
冀东装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和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12-12 17:07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5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和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胡国强申请辞职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收到独立董事胡国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国 强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 员会的职务。辞职后,胡国强先生不在公司和子公司任职。 胡国强 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须提 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由于胡国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 员的三分之一和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胡国强先生的辞职将自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胡国强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胡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胡国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 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