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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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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关于变更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8:47
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2] - 同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 - 公司重新制定新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制度废止[31] -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六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32] 上市信息 - 1998年4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公众发行4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4] - 1998年6月1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4]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包括出版物零售、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等[4] - 一般项目包括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4] 股东与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新增审议员工持股计划[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0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总数[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符合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12]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决定公司对外捐赠等事项[12]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5] 监事与监事会 - 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工会提名[9][10]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红[14] -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10%[14] - 任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30%[14]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及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为不现金分红特殊情况[15][17] 其他规定 - 公司借贷负债不得超过公司资产总值的60%[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有多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除外[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
华联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8: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 第一条 | 宗旨 2 | | --- | --- | | 第二条 |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2 | | 第三条 |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2 | | 第四条 | 会议通知 2 | | 第五条 | 会议通知的内容 2 | | 第六条 | 会议召开方式 3 | | 第七条 | 会议的召开 3 | | 第八条 |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3 | | 第九条 | 会议审议程序 3 | | 第十条 | 监事会决议 3 | | 第十一条 | 会议记录和决议 4 | | 第十二条 | 决议公告 4 | | 第十三条 | 会议档案的保存 4 | | 第十四条 | 附则 4 |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 ...
华联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8:47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为赵天燕、赵立文和冷垚[1] - 评估意见于2024年4月27日出具[2] - 三人符合独立性要求[1]
华联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8:47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监事会召开五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报告及议案[2][3] 换届情况 - 2023年12月29日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11] 财务审计 - 致同对2022年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 关联交易与内控 - 2023年关联交易合规公允[9]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10]
华联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8:4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 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3200 号)核准,华联股份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55,192,878 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 3.37 元,公司 共募集资金 859,999,998.86 元。 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 第 110ZC008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或"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受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或"公司")委托, 担任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 ...
华联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8: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 | | 第一章 总 则 | | 2 | | --- | --- | --- | |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组织机构 | | 2 | |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 | 2 | | 第四章 | 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和程序 | 3 | | 第五章 附 则 | | 4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至少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提名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承办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具 体事务。 (二) 广泛收寻 ...
华联股份(00088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8:47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09,937,432.0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4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43,598.0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357,042.1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65%[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净利润为8,533,787.08元,较上期有所下降[13] 股东情况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中信产业基金是西藏山南的控股股东[9] - 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9] 资产状况 - 公司2024年03月31日的货币资金为930,907,923.23元,较上期有所下降[1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存货为617,296,770.42元,与上期持平[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投资性房地产为2,984,231,962.43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负债合计为4,784,687,315.56元,较上期略有增加[1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93,933,749.42元,较上期225,120,273.45元有所减少[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412,272.25元,较上期8,021,071.35元有所减少[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3,214,043.71元,较上期-463,441,444.23元有所增加[1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12,306,932.89元,较期初943,444,373.00元有所减少[16] 审计情况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7]
华联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6 18:47
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9848 号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公 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
华联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8: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2 | | 第三章 |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 | | 第四章 |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和程序 5 | | 第五章 | 附 则 7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要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承办审计委员会的 ...
华联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6 18:47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 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收 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 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该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