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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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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6] - 可担保单位需具独立法人资格、较强偿债能力且符合相关条件[8] 担保措施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其提供反担保[9]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应要求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措施[9] 检查与审议 - 审计部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定期检查至少每半年一次[12] - 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及时披露[1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公司对外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额度管理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向非特定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16] - 满足特定条件时,可在合营或联营企业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17] 关联担保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其他规定 - 担保的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7]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提供担保,按规定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为自身债务担保提供反担保除外[18]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8] - 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需及时披露[18] - 公司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提供对外担保或失职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并给予处分和要求赔偿[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7]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9]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视情况举行业绩说明会[13] - 为中小股东等现场参观、沟通提供便利[13] - 开设投资者关系咨询电话等并公布信息[14]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运维[14] - 指派专人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并审核[14] - 执行主体包括董事长等相关人员[15] - 董事长为事务全面负责人[15] - 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16]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0] 长期破净公司管理 - 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确认是否为长期破净公司[21] - 长期破净公司需在季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估值提升计划[21] - 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专项说明计划执行情况[21] - 长期破净公司指股票连续12个月收盘价均低于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公司[21] 纠纷与诉求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29] - 公司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应依法处理、及时答复[30] 信息使用与发布 - 来访活动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股票及衍生品[1] - 研究报告等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1] - 研究报告等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1] - 研究报告等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2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并保证内容客观真实[1] 其他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及时关注并适当回应[31] - 公司应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32] - 经书面授权的个人在现场进行来访活动视同公司行为[30]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股份转让制度 - 制度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并获确认才可交易[11]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需确认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报告公告[12][13]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披露[13]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等[1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事、高管承诺期限内不转让则不得转让[14] 转让比例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度计算基数[18]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现任、离任董事、高管需按规定时间申报或更新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交易日内申报[22] - 董事会秘书接到申报后1个交易日内进行权益变动披露[22]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特殊情况从原预约日前15日起算[1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人员,如董事、高管等[7] 重大差错情况 - 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多种情况[9] 处理原则 - 情节恶劣从重处理,非主观因素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1] 处理流程 - 证券事务部等收集资料提处理方案[11] 责任追究 - 形式有责令改正检讨等,严重违法移交司法,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索赔[13][14] 报告参照执行 - 半年度、季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6] 生效时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制度规定 - 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控股子公司需在会前5日提交决议草案及材料[17] - 控股子公司按季度、半年、年度提交财报及说明[18] 管理要求 - 公司按股权份额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股东权利[7] - 公司从多方面管理控股子公司[5] - 委派董监高需符合任职条件[9] 其他说明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一致[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3]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关联交易额度与计算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不超投资额度[19] - 与关联人金融机构存贷业务以存贷利息为准[19] - 与关联财务公司存贷业务以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较高者为标准[19] 关联交易程序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2]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超金额以超出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23] - 董事长决策权限内关联交易由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审查,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24] -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审议后董事会批准,超权限提交股东会[25]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0] 关联交易监督与责任 - 审计部对关联交易监督检查,至少每半年一次并提交报告[31] - 董事等擅自越权关联交易追究责任[34] - 经办人员违反制度公司视情况处分并要求赔偿[34]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3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6] 报告要求 - 总经理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6月1日前向董事会详细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3] 会议安排 - 总经理会议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或实际需要召开,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等[13] - 会议议题由总经理确定或经相关流程确定[14] 文件签发 - 对外日常业务公函由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签发[21] - 经营性合同经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签订[21] - 资本运作合同经总经理审核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总经理签发[21] - 内部管理具体规章由总经理签发,基本管理制度经审核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21] 员工聘任 - 公司员工聘任由人力资源部提意见,经审核后由总经理(或经授权负责人)审批[22] 费用审批 -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预算内费用,除规定外由总经理审批[21] 细则相关 - 细则由总经理制订、修改,报董事会批准[2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27]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财务资助使用限制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9]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并披露[9]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董事会审议要求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0]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相应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检查与豁免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14] - 对特定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可免于部分规定[6][10]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7] - 擅自提供资助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 经办人员违规公司视情况处分并要求赔偿[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0]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董事辞任披露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有关情况[7] 补选与解职时间 - 公司应自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8] - 公司董事等出现特定情形,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9] 离职手续与信息申报 - 董事等应在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2] - 董事等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忠实义务期限 - 董事等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1年内仍然有效[15]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8:3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10]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报告[16]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6] 指标计算规则 - 重大交易指标计算涉及负值取绝对值,部分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11] - 租入或租出资产以约定全部租赁费用或收入适用报告标准[14] - 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作为成交金额适用标准[14] - 分期实施交易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为准适用标准[14] 事项报告情况 - 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还款需报告[12] - 已发生财务资助事项,被资助对象约定期限到期未还款需报告[12] 委托理财规定 - 可对未来12个月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3] 日常交易报告 - 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或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联络人1个工作日内报告[20] - 已披露日常交易合同与约定有重大差异且影响金额30%以上,联络人1个工作日内报告[20] 其他报告情形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联络人1个工作日内报告[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联络人1个工作日内报告[21] 报告流程 - 各单位联络人触及相关时点后1个工作日内经负责人批准报告[24] - 负责人当日完成审阅批准,否则联络人可直报[25] - 证券事务部接到报告后收集信息编写临时报告[25] - 证券事务部将临时报告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及发布[25] 保密与处分 - 接触报告信息人员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7] - 因单位报告问题致披露失误,公司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27]